拼音:[wèi][yòng][jī][chóng][fēn,fèn][dé,děi,de][shī]
平仄:仄仄平平平平平
漆园逸气藐云霄,吏部英词揭斗杓。
未用鸡虫分得失,笑看鹏鴳两逍遥。
出自:宋代·刘宰《甲午秋作四绝题窗间 其三》
【分得】分到手。
【得失】1.得与失。犹成败。 2.得与失。指利弊。 3.得与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 4.得与失。特指赢利与亏本。 5.得与失。指是非曲直;正确与错误。 6.得与失。指好坏,优劣。 7.偏指失,过失。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用】
用【午集上】【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五用哉。
又《廣韻》使也。《左傳·襄二十六年》惟楚有材,晉實用之。《杜甫詩》古來才大難爲用。
又功用。《易·繫辭》顯諸仁,藏諸用。《疏》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論語》禮之用,和爲貴。
又貨也。《書·大禹謨》正德利用厚生。《疏》謂在上節儉,不爲糜費,以利而用,使財物殷阜。《禮·王制》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
又以也。《詩·小雅》謀夫孔多,是用不集。《古樂府》何用識夫壻,白馬從驪駒。
又庸也。《論語》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又《增韻》器用也。《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傳》器實曰用。《左傳·襄二十五年》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
又《廣韻》通也。
又姓。漢有用蚪,爲高唐令。
又《韻補》叶餘封切,音容。《詩·小雅》謀臧不從,不臧覆用。《陸賈新語》大化絕而不通,道德施而不用。《又》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仆則爲萬世之用。
又《六書正譌》周伯琦曰:用,古鏞字,鐘也。古㱁識,商鐘寅簋鐘字皆作用,後人借爲施用字。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又《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又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又《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又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又《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又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虫】
虫【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許偉切《集韻》詡鬼切,音种。《說文》从三虫,象形。凡蟲之屬皆从蟲。《大戴禮》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爲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爲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爲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爲之長。有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爲之長。《爾雅·釋蟲》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外骨內骨,郤行仄行,連行紆行,以脰鳴者,以注鳴者,以旁鳴者,以翼鳴者,以股鳴者,以胷鳴者,謂之小蟲之屬,以爲雕琢。《大戴禮》二九十八,八主風,風主蟲。故蟲八月化也。《荀子·勸學篇》肉腐出蟲。
又《詩·大雅》蘊隆蟲蟲。《傳》蟲蟲而熱也。
又桃蟲,鳥名。《詩·周頌》肇允彼桃蟲。《傳》桃蟲,鷦也,鳥之始小終大者。
又《書·益稷》華蟲作繪。《孔註》雉也。
又地名。《左傳·昭十九年》宋公伐邾,圍蟲三月。《註》蟲,邾邑。
又書名。《魏志·裴松之註》邯鄲淳善蒼雅蟲篆。
又姓。《前漢·功臣表》曲成侯蟲達。
又直衆切,音仲。與蚛同,蟲食物也。
又《集韻》徒冬切,音彤。《爾雅·釋訓》爞爞,薰也。爞或作蟲。《羣經音辨》蘊隆蟲蟲,蟲字又音徒冬切。《韻會》俗作虫,非。(蟲)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