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堪】
堪【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
又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
又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
又《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
又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
又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
又《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
又《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告】
叝【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字彙補》古號切,音告。謹告也。
【诉】
訴【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說文》本作。《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
又。
【向】
向【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亦作鄕。《禮·明堂位》刮楹達鄕。◎按明堂位註,鄕謂夾戸窻也。每室八窻,爲四達,則凡牖皆名鄕,不獨北出牖矣。
又《廣韻》對也。《戰國策》西向事秦。《莊子·秋水篇》望洋向若而嘆。
又或作嚮。《易·說卦》嚮明而治。亦作鄕。《禮·明堂位》南鄕而立。
又《集韻》趣也。
又《韻會》救也。
又昔也。《莊子·寓言篇》若向也俯,而今也仰。亦通作鄕。《論語》鄕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亮切,音餉。《廣韻》姓也。《左傳·成五年》諸侯謀復會宋公,使向爲人辭以子靈之難。《釋文》向,舒亮反。
又《玉篇》地名。《詩·小雅》皇父孔聖,作都于向。《註》向在東都畿內,今孟州河陽縣。《左傳·隱十一年》王與鄭人向。《註》軹縣西有地,名向上。《襄十一年》諸侯會于北林師于向。《註》在川郡有向鄕。
又《集韻》國名。《春秋·隱二年》莒人入向。《註》向,小國也,譙國龍亢縣東南有向城。《史記·褚少孫補三皇紀》怡向申莒,皆姜姓之後,漢爲縣。《前漢·地理志》沛郡向縣。《註》向,故國,姜姓,炎帝後。
又《集韻》《正韻》法志》作叔嚮,顏師古:音許兩反。
又《正韻》古文嚮字。註詳十六畫。
【梅】
梅【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枏也。《爾雅·釋木》梅,枏。《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又《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禮·內則》梅諸。《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䕩,似杏實酢者也。
又《爾雅·釋木》時,英梅。《註》雀梅。
又《爾雅·釋木》朹檕梅。《註》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又《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鬱成雨,謂之梅雨。《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芒種後逢壬出梅。
又楊梅,果名。《越郡志》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
又梅梅,猶昧昧,居喪之容也。《禮·玉藻》視容瞿瞿梅梅。
又州名,屬廣東。《南宋·地理志》改敬州爲梅州。
又姓。《廣韻》出汝南。漢梅福、梅鋗。
又《集韻》毋罪切,音浼。亦姓也。槑字原从二杲作。
又。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