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ě,jū][fēi][gē][jī][zǎi]
平仄:平平平平仄
有欲即有累,无营了无为。
且非割鸡宰,宁是牧羊儿。
甲解木方遂,苞屯芽定萎。
江山万里道,好去莫迟疑。
【割鸡】1.杀鸡。 2.常以比喻处理小事。 3.子游为武城宰,提倡礼乐,孔子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后因以"割鸡"指县令之职。
【且】
且【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跙。借曰之辭。《論語》且予之類是也。
又未定之辭。《禮·檀弓》曾子曰:祖者,且也。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
又又也。《詩·小雅》君子有酒,多且旨。
又此也。《詩·周頌》匪且有且。《傳》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
又姑且也。《詩·唐風》且以喜樂。
又將也。《史記·項羽紀》范增謂項莊曰:若屬且爲所鹵。
又苟且也。《莊子·庚桑楚》老子語南榮趎曰:與物且者,其身不容,焉能容人。《註》且者,姑與物爲雷同,而志不在也。
又姓。宋且謹修,明且。俗誤讀苴。
又通作俎。薦牲具。祭祀燕饗用之。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余切,音疽。《說文》薦也。
又同趄。行不進也。《易·夬卦》其行次且。別作趦趄。
又多貌。《詩·大雅》籩豆有且。
又蝍蛆亦曰卽且。《史記·龜筴傳》騰蛇之神,而殆於卽且。
又《爾雅·釋天》六月爲且。《郭註》闕詁。或云:一作焦月。六月盛熱,故曰焦。
又巴且,見《司馬相如賦》。《史記》作猼且,卽巴焦。
又語餘聲。《詩·鄭風》士曰旣且。《朱傳》音疽。語辭,與乃見狂且,其樂只且,匪我思且,椒聊且,曰父母且,諸且字皆語餘聲。
又《集韻》《韻會》《正韻》叢租切。與徂同,往也。
又《韻會》七序切,徐去聲。恭敬貌。《詩·周頌》有萋有且。《正字通》《說文》且从几,足有二橫。一,地也。象藉於地形。音阻。阻詛諧且爲聲,餘義皆假借。孫愐譌用子余切。《韻會》馬韻且引《說文》義同俎,譌轉魚韻,爲孫切所蔽,音同疽,音義相矛盾。
又俎本作且,且字借義旣廣,故別加半肉作俎以別之。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割】
割【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㓣音葛。《說文》剝也。从刀,害聲。《爾雅·釋詁》割,裂也。《疏》謂以刀裂之也。《玉篇》截也。《禮·樂記》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左傳·襄三十一年》未能操刀,而使割也。
又《前漢·揚雄傳》東方朔割名於細君。《註》師古曰:割,損也。
又《廣韻》害也。《書·堯典》洪水方割。《大誥》天降割于我家。
又分也。《杜甫·望嶽詩》造物鍾神秀,隂陽割昏曉。《註》言崑崙山日月相隱避爲光明。割者,分也。
又叶吉列切,音孑。《韓愈·張徹墓誌銘》世顧慕以行,子揭揭也。噎喑以爲生,子獨割也。爲彼不淸,作冰雪也。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又《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又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又《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又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又《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又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宰】
宰【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哉上聲。《說文》官稱。《玉篇》治也。《增韻》主也。《周禮·天官》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掌邦治。《註》冢,大也。
又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註》大宰,治官之長,兼總六官也。大宰之副貳曰小宰。
又有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鄭註》宰夫,主諸臣萬民之復逆,故詩人重之,曰家伯維宰。
又《周禮·地官》有里宰,掌比其邑之衆寡,與其六畜兵器。
又家臣之長曰宰。《詩·小雅》諸宰君婦。《註》諸宰,家宰也。
又《廣韻》制也。《正字通》爲事物主也。《史記·禮書》宰制萬物,役使羣動。《荀子·正名篇》心者,道之主宰。
又屠也,烹也。主膳羞者曰膳宰,亦曰庖宰。《前漢·平傳》里中社,平爲宰。平曰: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顏師古註》主切割肉也。
又姓。周大夫宰孔之後,以官爲氏,周宰咺,漢宰直。
又宰父,複姓。
又叶子里切,音擠。《詩·大雅》疚哉冢宰。叶紀止里。
又《說文》宰辠,人在屋下執事者。从宀从辛。辛,辠也。○按《周官》大小邑宰,皆由賢能升進。从辛訓辠,泥,不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