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灵血食已非分

出自:宋代·薛季宣《乙亥岁东游会稽谒禹陵过马臻祠下询所谓鉴湖者则已堙塞为民田因赋》

拼音:[shén][líng][xiě,xuè][shí,sì,yì][yǐ][fēi][fēn,fèn]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

登会稽,瞰长湖,漪涟万顷皆平芜。
桑田变改唯闻说,岂信古今人事殊。
往时夏后禹,道川治水劳驰驱。
四支疲弊跛其足,过门弗视儿呱呱。
众流宗海出平陆,滋人巨浸因卑洿。
百神效职来大计,勤民远狩崩于嵞。
名山立郡此焉始,明明功与日月俱。
马侯有汉二千石,施仁复古苏燋枯。
浚深倍薄拂古镜,还使硗埆成膏腴。
阴邪丑正富权戚,居肓如鬼捐其躯。
大君良吏不复见,茫茫陈迹日就无。
玻璃湛湛长芳草,蛟龙窟宅生菰蒲。
前功不录倚隳弃,谁何聚敛浮穿窬。
庸情非圣决陂泽,迁移膏润为官租。
昔人旧事已无在,犹有水则■长途。
高田燥仰下沮洳,雨晹无岁均沾濡。
咄哉荣利归乃室,是邦黔首其何辜。
反令二主神,淫祀烦此都。
王陵委积蠹明币,守祠浇酹倾清酤。
禳祷两无已,跳梁饱妖巫。
享祭缘报诚,嘉猷委泥涂。
神灵血食已非分,无为耗黩令人吁。
复绩怅何从,我心徒自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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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神灵】1.神的总称。 2.魂魄。 3.犹威灵,圣明。 4.神异。
【血食】1.谓受享祭品。古代杀牲取血以祭﹐故称。 2.指用于祭祀的食品。 3.谓吃鱼肉之类荤腥食物。
【非分】1.不守本分;不安分:~之想ㄧ不做~的事。 2.不属自己分内的:~之财。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灵】

灵【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郞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

《正字通》俗靈字。(靈)〔古文〕霛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

《大雅·靈臺傳》神之精明者稱靈。

《詩·鄘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

《廣韻》福也。

《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

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

《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註》靈鼓,六面鼓也。

《禮·檀弓》塗車芻靈。《註》芻靈,束茅爲人。

《左傳·定九年》載蔥靈。《註》蔥靈,輺車名。

《楚辭·天問》曜靈安臧。《註》曜靈,日也。

《揚雄·羽獵賦》上獵三靈之旒。《註》如淳曰:三靈,日月星垂象之應也。

《廣韻》寵也。

《禮·禮運》何謂四靈,麟鳳龜龍。《爾雅·釋魚》二曰靈龜。《註》卽今觜蠵龜。一名靈蠵,能鳴。《史記·龜筴傳》下有伏靈,上有兔絲。

《諡法》亂而不損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而志成曰靈,死見神能曰靈,好祭鬼怪曰靈,極知鬼神曰靈。

州名。《史記·匈奴傳》丁靈。《註》魏略云:丁靈,在康居北。《後漢·西羌傳》擊零昌於靈州。《韻會》魏武置靈州,取靈武縣名。

姓。《廣韻》風俗通云:齊靈公之後。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

叶靈年切,音連。《道藏歌》冥化自有數,我眞法自然。妙曲發空洞,宮商結仙靈。《說文》本作。

【血】

血【申集下】【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呼決切,音泬。《類篇》祭所薦牲血。从皿,一,象血形。《釋名》血,濊也,出于肉,流而濊濊也。《關尹子·四符篇》一爲父,故受氣于父,氣爲水。二爲母,故受血于母,血爲火。《易·說卦傳》坎爲血卦。《疏》取其人之有血,猶地有水也。《禮·中庸》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大戴禮》血者猶血。《註》血,憂色也。

《山海經》兪者之山有木曰白咎,可以血玉。《註》謂染玉可以作光彩。

《詩·鄭風·茹藘疏》陸璣云:茹藘,一名地血。

《韻補》胡桂切,叶音惠。《劉向·九歎》晉申生之離讒兮,荆和氏之泣血,吳子胥之抉眼兮,王子比干之橫廢。

《毛詩古音攷》音綌,鼠思泣血,無言不疾。《宋玉·高唐賦》弭節奄忽,蹄足灑血。舉功先得,獲車已實。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廣韻》戲名。博屬。

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玉篇》下也。

《玉篇》隱也。

《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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