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功与周召

出自:宋代·薛季宣《读李斯传》

拼音:[míng][gōng][yǔ,yù,yú][zhōu][zhào,shào]

平仄:平平平平仄

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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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周召】1.亦作"周邵"。 2.周成王时共同辅政的周公旦和召公奭的并称。两人分陕而治,皆有美政。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明】

明【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

《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

《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

《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

《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

《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

《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

《詩·小雅》祀事孔明。《箋》明,猶備也。

《詩·大雅》明明在下。《傳》明明,察也。《爾雅·釋詁疏》明明,言甚明也。

《禮·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禮·禮運》故君者所明也。《疏》明,猶尊也。

《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

《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廣韻》昭也,通也。

星名。《詩·小雅》東有啓明。《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

《小雅》明發不寐。《疏》言天將明,光發動也。

《正字通》凡厥明、質明,皆與昧爽義同。

姓。《姓氏急就篇》《明氏·山公集》有平原明普,晉荀晞從事明預。

與盟同。《詩·小雅》不可與明。《箋》明,當爲盟。

與孟同。《周禮·夏官·職方氏註》望諸明都也。《釋文》明都,《禹貢》作孟豬。今依《書》讀。

《前漢·地理志》廣漢郡葭明。《註》師古曰:明音萌。

《韻補》叶謨郞切。《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楚辭·九歌》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扶桑。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旣明。

叶彌延切。《道藏歌》觀見學仙客,蹊路放炎烟。陽光不復朗,隂精不復明。

【功】

功【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公。《說文》以勞定國曰功。从力,工聲。《廣韻》功績也。《書·禹謨》九功惟敘。

自以爲功曰功之。《史記·信陵君傳》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爲公子不取也。

功,毛詩作公。《詩·小雅》以奏膚公。《註》功也。

《韻會》大功,小功,喪服名。謂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紅。史記漢書,大功小功,作大紅小紅。

《廣韻》漢複姓。《何氏姓苑》漢營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後爲氏。

《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信直退而毀敗兮,虛僞進而得當。追悔過之無及兮,豈盡忠而有功。

叶居銀切,音巾。《司馬相如·子虛賦》騖于鹽浦,割鮮染輪。射中獲多,矜而自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周】

周【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州。《廣韻》徧也。《易·繫辭》知周乎萬物。

至也。《書·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傳》周,至也。

忠信也。《書·太甲》自周有終。《傳》用忠信有終也。《詩·小雅》行歸于周。《論語》君子周而不比。《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終也。《左傳·昭二十年》以周事子。《註》周,猶終竟也。

《說文》密也。《管子·樞言篇》先王貴當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于色,一龍一蛇,一日五化,之謂周。《註》深密不測,故周也。

曲也。《詩·唐風》生于道周。《傳》周,曲也。

《詩·周南疏》周,代名,其地在岐山之陽,漢屬扶風美陽縣。

《廣韻》備也。《前漢·路溫舒傳》鍛錬而周內之。《註》晉灼曰:精熟周悉,致之法中也。

《廣韻》周帀也。《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韻會》俗作週,非。

鳥名。《爾雅·釋鳥》巂周。《疏》今謂之子規。

《韓非子·說林篇》鳥有周周者,重首而屈尾,將欲飮于河則必顚,乃銜其羽而飮之。一作翢。

不周,山名,在崑崙。《屈原·離騷》路不周以左轉兮。

風名。《白虎通》西北曰不周風。不周者,不交也,言隂氣未合化也。

陽周,平周,定周,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郡陽周縣,西河郡平周縣,鬰林郡定周縣。

姓。《廣韻》本自周平王子,別封汝川,人謂之周家,因氏焉。

魏獻帝次兄普氏,後攺爲周氏。

複姓,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

與賙通。《論語》君子周急不繼富。《孟子》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叶市朱切,音殊。《季歷哀慕歌》梧桐萋萋,生于道周。宮榭徘徊,臺閣旣除。

【召】

召【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少切《集韻》《韻會》《正韻》直笑切,潮去聲。《說文》評也。《王逸曰》以手曰招,以言曰召。《書·甘誓》大戰于甘,乃召六卿。《詩·齊風》自公召之。《禮·曲禮》父召,無諾唯而起。

《廣韻》《正韻》實照切《集韻》《韻會》時照切,同邵。《廣韻》邑名。《詩序》甘棠,美召伯也。《箋》召伯,姬姓,名奭,食邑于召。

姓。《廣韻》召公之後。《前漢·循吏傳》召信臣,九江壽春人。《氏族博考》春秋召與邵一氏,後分爲二,汝南安陽之族皆从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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