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
卻【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
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
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
又訛作㕁。
【觅】
覓【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狄切,銘入聲。《廣韻》求也。《魏志·管輅傳》覓索餘光。《晉書·武帝紀》是猶欲登山者,涉舟航而覓路。
又《唐書·南蠻傳》南詔以貝十六枚爲一覓。
又《宋史·眞宗紀》祥符三年,以西凉府覓諾族瘴疫,賜藥。《正字通》从爪从見。俗作覔。非。《字彙補》一作非。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又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豗】
豗【酉集中】【豕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呼恢切《集韻》《韻會》《正韻》呼回切,音灰。《玉篇》豬豗地也。
又《類篇》相擊也。《木華·海賦》磊匒匒而相豗。《韓愈·元和聖德詩》衆樂驚作,轟豗融冶。
又《正韻》喧豗,鬨聲。《李白·蜀道難詩》飛湍瀑流爭喧豗。《張九齡·江上遇疾風詩》不知天地氣,何爲此喧豗。
又《字彙補》豗傀氏,古之君也。見《通鑑·因提紀》。
又《類篇》通作非。豗字从尢作。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