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íng][zhū][wǎng][tóu][zèng]
平仄:平平仄平仄
焦生老儒冠,耳目接前辈。
词源如春水,浩浩涨清渭。
长篇极舂容,岛可青琐碎。
人生各有趣,相笑等醒醉。
胡为嗜文章,不作速化计。
明珠枉投赠,怀袖欲三岁。
今晨雪寒门,剥啄惊熟睡。
轩昂开剧谈,良足慰幽悴。
【明珠】1.光泽晶莹的珍珠。 2.比喻忠良的人。 3.比喻可宝贵的事物。 4.道教谓眼睛。
【投赠】赠送。
【明】
明【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
又《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
又《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
又《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
又《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
又《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
又《詩·小雅》祀事孔明。《箋》明,猶備也。
又《詩·大雅》明明在下。《傳》明明,察也。《爾雅·釋詁疏》明明,言甚明也。
又《禮·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又《禮·禮運》故君者所明也。《疏》明,猶尊也。
又《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
又《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又《廣韻》昭也,通也。
又星名。《詩·小雅》東有啓明。《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
又《小雅》明發不寐。《疏》言天將明,光發動也。
又《正字通》凡厥明、質明,皆與昧爽義同。
又姓。《姓氏急就篇》《明氏·山公集》有平原明普,晉荀晞從事明預。
又與盟同。《詩·小雅》不可與明。《箋》明,當爲盟。
又與孟同。《周禮·夏官·職方氏註》望諸明都也。《釋文》明都,《禹貢》作孟豬。今依《書》讀。
又《前漢·地理志》廣漢郡葭明。《註》師古曰:明音萌。
又《韻補》叶謨郞切。《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楚辭·九歌》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扶桑。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旣明。
又叶彌延切。《道藏歌》觀見學仙客,蹊路放炎烟。陽光不復朗,隂精不復明。
【珠】
珠【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珠曁魚。《周禮·天官·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又《博物志》江珠,琥珀別名。
又《正字通》山海經濫水注:漢水多之魚,狀如覆銚,是生珠玉數,歷山楚水多白珠,蜀郡平澤出靑珠。左思云:靑珠黃環,西國琅玕碧珠,皆寶石名之以珠者也。
又地名。《前漢·武帝紀》珠厓儋耳。《註》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邊出眞珠,故曰珠崖。《穆天子傳》天子舍于珠澤。《註》珠澤在越巂。《水經注》若水旁有光珠穴。
又木名。《山海經》開明北有視玉珠樹。《註》論衡云:珠樹似珠,非眞珠也。
又連珠,文家篇名。《傅序》連珠興於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不指說事情,假喻達旨,合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睹而可悅也。《沈約·註連珠表》竊尋連珠之作,始於子雲,謂辭句連續,互相發明,若珠之結排也。
又《韻補》叶音周。《易林》老猾大偸,東行盜珠。
【枉】
枉【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汪上聲。《說文》衺曲也。《淮南子·時則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
又人之不直者,亦謂之枉。《論語》舉直錯諸枉。
又屈也。《禮·月令》仲秋,命有司申嚴百,毋或枉橈。
又冤也。《唐書·高仙芝傳》軍中皆呼枉。
又枉駕。《戰國策》聶政曰: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
又枉矢,有三義:一《周禮·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註今之飛矛是也。或謂之兵矢。一《禮·投壺》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註》謙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考異郵》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尾。
又《類篇》巨王切。汲具。
【投】
投【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頭。《說文》擿也。○按擿,卽擲也。《廣韻》棄也。《禮·曲禮》無投與狗骨。《疏》投,致也。棄其骨與犬也。
又贈也。《詩·衞風》投我以木瓜。
又《增韻》納也。《禮·樂記》投殷之後於宋。《註》舉徙之詞也。
又適也,託也。《後漢·張儉傳》儉得亡命,望門投止。
又掩也。《詩·小雅》相彼投兔,尚或先之。《箋》視彼人將掩兔,尚有先驅走之者。
又姓。周郇伯之後。桓王伐鄭,投先驅以策。其後氏焉。漢有光祿投調。
又《集韻》《韻會》《正韻》大透切,音豆。句讀之讀通作投。《馬融·長笛賦》聆曲引者,觀法於節奏,察度於句投。
又與逗同。止也。
又物相逗合也。《杜甫詩》遠投錦江波。
又酒再釀曰酘。亦通作投。《字林》重醞也。《梁元帝·樂府》宜城投酒今行熟。
【赠】
贈【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正韻》。《說文》玩好相送也。《詩·鄭風》雜佩以贈之。《傳》贈,送也。《儀禮·聘禮》公使卿贈,如覿幣。《禮·檀弓》何以贈我。
又《詩·大雅》以贈申伯。《傳》贈,增也。《疏》凡贈遺者,所以增長前人,贈之財,使富增於本,贈之言,使行增於義,故云贈增也。
又《正字通》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恩頒自朝廷也。
又《詩·鄭風》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朱傳》贈,音則。來,音力。《毛詩古音考》來音釐,贈疑是貽字之誤。未知孰是,存以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