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方驾寻此盟

出自:宋代·饶节《送故人》

拼音:[yǔ,yù,yú][jūn][fāng][jià][xún][cǐ][méng]

平仄:平平平仄平仄平

秋风夜作万马声,草木自有离别情。
君行胡不卜春夏,况我抱病方竛竮。
我生不祥忧患并,行李四方影随形。
少年之气追琢尽,胸中独抱渭与泾。
世人纷纷水火争,我欲从之惫不能。
骑马时寻故人舍,掀髯抵掌意自倾。
图书万卷相将迎,座无凡儿眼更明。
惟酒无量与兴会,我醉未去君经营。
不用赐金为解酲,一月何必一日醒。
此中万事气自宁,勿语世人人不听。
君今胡为忽戒行,使我此计堕杳冥。
君行潇湘绝洞庭,沙头水落鼍夜鸣。
想君抱恨寐辄惊,起吊湘累涕泪横。
顾我胡为世网婴,前行霜露后榛荆。
谁为传之凤凰翎,与君方驾寻此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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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方驾】1.两车并行。 2.比肩;媲美。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君】

君【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

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

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子孫稱先世皆曰君。《孔安國·尚書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

兄稱弟曰君。《杜牧·爲弟墓誌》君諱顗。

妾稱夫曰君。《禮·內則》君已食徹焉。《註》此謂士大夫之妾也。《儀禮·喪服》妾謂君。《註》妾謂夫爲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雖士亦然。《疏》以妻得體之,得名爲夫,妾雖接見於夫,不得體敵,故加尊之,而名夫爲君。

婦稱夫亦曰君。《古樂府》十七爲君婦。

夫稱婦曰細君。《前漢·東方朔傳》歸遺細君,又何仁也。

上稱下亦曰君。《史記·申屠嘉傳》上曰:君勿言吾私之。

封號曰君。《史記·商君傳》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爲商君。

婦人封號亦曰君。《史記·外戚世家》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

彼此通稱亦曰君。《史記·司馬穰苴傳》百姓之命,皆懸於君。君謂莊賈也。

《張儀傳》舍人曰:臣非知君,知君乃蘇君。

隱士就聘者曰徵君。《後漢·逸民韓康傳》亭長以韓徵君當至。

持節出使者曰使君。《後漢·恂傳》非敢脅使君。

《諡法》慶賞威曰君,從之成羣曰君。

君子,成德之稱。《易·乾卦》君子,終曰乾乾。《論語》不亦君子乎。《註》君子,成德之名。

姓。《正字通》明有君助。

叶姑員切,音涓。《劉向·烈女傳》引過推讓,宣王悟焉。夙夜崇道,爲中興君。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驾】

駕【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嫁。《說文》馬在軛中。

馭也。《禮·曲禮》君車將駕。《正字通》唐制,天子居曰衙,行曰駕。

車乗也。漢制,六駕屬車八十一乗。《後漢·輿服志》天子出有大駕,有法駕,有小駕。

別駕,官名。《通典》漢別駕,從事史一人,刺史行部別乗一乗傳車,故稱曰別駕。唐攺郡丞爲別駕,德宗時復省,今府通判是也。

具車馬曰駕。《前漢·高帝紀》詔賢士大夫能從我游者,郡守身勸爲之駕,遣詣丞相。

騰駕也。《揚子·法言》仲尼駕說者也。如將復駕其所說,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註》仲尼乗行而贊述之。金口木舌,鐸也。言莫如使諸儒宣揚之也。

陵駕也。《左傳·昭元年》子木之信稱於諸侯,猶詐晉而駕焉。《註》駕猶陵也。

人名。《左傳》魯大夫榮駕鵞。

《集韻》居牙切,音嘉。義同。

叶古慕切,音故。《古逸詩·驪駒歌》驪駒在門,僕夫具存。驪駒在路,僕夫整駕。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俗謂庸常爲尋常。

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盟】

盟【午集中】【皿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明。《釋名》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類篇》誓約也。

信也。《書·呂》罔中于信,以覆詛盟。《周禮·春官·盟祝》註:盟詛主於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詛。《疏》盟者,盟將來。詛者,詛往過。《春秋·正義》凡盟禮,殺牲歃血,告誓神明,若有背違,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禮·曲禮》涖牲曰盟。《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盤。

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爲盟書。書成,乃歃血讀書。

盟府,司盟之官也。《左傳·僖五年》藏於盟府。

《集韻》武永切,明上聲。義同。

《集韻》眉病切,明去聲。《莊子·齊物論》其留如詛盟。郭象讀。

《字彙補》謨耕切,音萌。義同䀅。徐邈讀。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更切。與孟通。地名。《左傳·隱十一年註》盟,今盟津。河內邑名。《史記·周本紀》武王東觀兵於盟津。《書·禹貢》作孟津。

澤名。《前漢·地理志》道荷澤,被盟豬。《註》今南京虞城縣西北孟諸澤是也。《書·禹貢》作孟豬。

叶莫郞切,音茫。《詩·小雅》君子屢盟,亂是用長。《史記·序傳》殺鮮放度,周公爲盟。大任十子,周以宗疆。

叶莫浪切,茫去聲。《黃庭經》十讀四拜朝太上,先謁太帝後北向。黃庭內經玉書暢,授者曰師受者盟。《說文》本作。《字彙》俗通从皿,故附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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