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通水火并邻居

出自:宋代·刘攽《夜携贾十五过巨源作》

拼音:[mù][tōng][shuǐ][huǒ][bìng,bīng][lín][jū]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鄙夫开年便四十,白发垂颐眼眵涩。
不甘老态日见侵,自计多忧诸病集。
待诏侏儒饱欲死,囊空有时都绝粒。
丈夫立气须激昂,岂能中夜牛衣泣。
朱门贵人那易见,后生美仕尤难挹。
敝裘败屦欲安往,蹭蹬通衢还独立。
贾侯游从久不厌,孙君风谊今相入。
由来大瓠矜濩落,尚喜灵珀勤收拾。
暮通水火并邻居,巷无牛羊时屡及。
泛爱已许金石坚,觉我衰迟情汲汲。
清霜著屋万瓦明,白月当空北风急。
排门上堂童孺欢,青灯照书简编缉。
纵谈自尔外形骸,虚舟不值呼张翕。
赤桐烧酒倾玉杯,念君屡空此遄给。
葡萄紫熟梨甘津,寒菹盈盘更啜汁。
酒肠虽狭底能足,邂逅欢娱论串习。
百牢九鼎亦尽空,金带玉符谁等级。
三更还家灯火断,浩气凝虚荣都邑。
斗杓落北草木死,层冰凝水鱼龙蛰。
何时春雷起霖雨,宿云温媚天衢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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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通水】1.疏通水道。 2.引水系统开始供水。 3.谓做内应,通敌。
【水火】1.水和火,生活中离不开的:民非水火不能生活。 2.比喻灾难:救民于水火之中。 3.火与水不相容,比喻势不两立:两人犹如水火。 4.大小便的代称。多见于早期白话小说:朱b144独自带过雷横,只做水火。
【火并】同伙决裂,自相杀伤或并吞。
【并邻】1.亦作"并邻"。 2.近邻。
【邻居】住家接近的人或人家。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暮】

暮【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故切,音慕。本作莫。《說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註》平野中望日將落,如在草茻中也。《史記·伍子胥傳》吾日暮塗遠。《屈原·離騷》恐美人之遲暮。○按經典本皆作莫。今或相承用暮字。

【通】

通【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統平聲。《說文》達也。《正韻》徹也。《易·繫辭》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禮·學記》知類通達。

亨也,順也。《禮·儒行》上通而不困。《註》謂仕則上達乎君,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易·節卦》不出戸庭,知通塞也。

暢也。《爾雅》四時和爲通正。《註》通,平暢也。

總也。《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註》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使有十年之餘也。

開也。《前漢·何武傳》通三公官。《註》謂更開置之也。

道之也。

凡人往來交好曰通。《前漢·季布傳》非長者勿與通。

《陸賈傳》剖符通使。

書名。《白虎通》班固著。《風俗通》應劭著。

書首末全曰通。《後漢·崔實傳》宜寫一通。

凡物色純者謂之通。《周禮·春官·司常》通帛爲旃。《註》通帛,無他物之飾也。

通鼓。《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鐸通鼓。《疏》司馬振鐸,將軍以下卽擊鼓,故云通鼓。

井地名。《前漢·法志》方里爲井,井十爲通。

《廣韻》州名。

《韻會》馬矢曰通。《後漢·戴就傳》以馬通薰之。

《左傳·杜預註》旁淫曰通。

叶他郞切,音湯。《東方朔·七諫》身寢疾而日愁兮,情沈抑而不揚。衆人莫可與論道兮,悲精神之不通。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火】

火【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星名。《書·堯典》日永星火。《傳》火,蒼龍之中星。

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論語》鑽燧改火。

盛陽曰炎火。《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傳》炎火,盛陽也。《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人身有火。《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山名。《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井名。《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火傳。《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疏》龜生火中者。

火䑕。《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姓。《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叶後五切。《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叶虎何切。《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集韻》或作灬。

【并】

並【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竝,隷作並。

【邻】

鄰【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厸《唐韻》力珍切《集韻》《韻會》《正韻》離珍切,音粼。《廣韻》近也,親也。《正韻》比也。《釋名》鄰,連也。相接連也。《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

連界之國,亦稱鄰。《書·蔡仲之命》睦乃四鄰。

左右輔弼亦曰鄰。《書·益稷》臣哉鄰哉。《註》臣以人言,鄰以職言。

車聲。與轔通。《詩·秦風》有車鄰鄰。《註》衆車聲。

《集韻》《韻會》《正韻》良刃切,音吝。與甐通。《集韻》敝也。《正韻》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輪雖敝,不甐于鑿。《註》以輪之厚,石雖齧之,不能敝其鑿,旁使之動也。甐,本又作鄰。

叶陵延切,音連。《陸機·挽歌》人往有反歲,我行無歸年。昔居四民宅,今託萬鬼鄰。《正字通》本作鄰,隸作隣。今通作鄰。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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