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ào,jiāo][bì][gēng][lí]
平仄:平仄平平
并游英俊,从头数、富贵消磨谁纪。道眼看来,叹人生如寄,家如旅邸。教婢羹藜,课奴种韭,聊诳残牙齿。草堂绵蕝,百年栖托於此。岁晚笔秃无花,探怀中残锦,翦裁馀几。腰脚顽麻,赐他灵寿杖,也难扶起。离绝交游,变更名姓,日暮空山里。老儋复出,不知谁氏之子。
【羹藜】煮野菜羹。泛指饮食粗劣。
【教】
敎【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
又《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
又《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詞,其義與令同也。
又《廣韻》古肴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肴切,从攴。
【婢】
婢【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便俾切《集韻》《韻會》部弭切,音庳。《說文》女之者。《禮·曲禮》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
又夫人負罪而有所請,亦曰婢子。《左傳·僖十五年》姬曰: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
又《二十二年》羸氏對太子圉曰: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
又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前漢·,小女緹縈上書,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
又小魚曰魚婢,見《爾雅·釋魚》。
又金鳳花,別名菊婢,見《草木譜》。
又婢曰上淸。《司馬光·考異》引柳珵上淸傳,竇參知敗,屬上淸,定爲宮婢。一曰上淸或婢本名。《正字通》當時通稱婢爲上淸。
【羹】
羹【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正韻》古衡切《集韻》《韻會》居行切,。五味和羹也。小篆从羔从美。《爾雅·釋器》肉謂之羹。《註》肉臛也。《疏》肉之所作臛名羹。《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傳》鹽咸梅醋,羹須咸醋以和之。《禮·樂記》大羹不和。《註》大羹,肉湇,不調以鹽菜。
又《云仙雜記》史鳳,宣城妓也。待客有差等,最下者不相見,以閉門羹待之。
又《集韻》何庚切,音行。義同。
又《集韻》盧當切,音郞。《韻補》左氏傳,陳蔡不羹。《釋文》音郞。正義曰:古者羹臛之字亦爲郞,故魯頌、楚辭、急就章與楊房漿爲韻。近世獨以爲地名。宋玉招魂:肥牛之腱臑若芳,和酸若苦陳吳羹。◎按說文、小篆俱作羹。《正字通》止收羮,不收羹,則从俗字,而反失正字矣。今增入。羮,俗羹字。見未集。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又《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又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