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要南柯太守

出自:宋代·刘克庄《念奴娇》

拼音:[kěn][yào,yāo][nán,nā][kē][tài][shǒu]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此翁双手,顿闲处、且把香篝笼袖。西掖北门辞不要,肯要南柯太守。小小亭台,些些竹木,何必灵和柳。地行仙里,合推侬做班首。取次著绝交书,续归田录,谁掣先生肘。莫遣朝衣梅醭了,留祝南山之寿。苍妓上厅,老僧封院,得似樗庵叟。虚名身後,生前且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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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肯要】要点;关键。
【南柯】1.朝南的树枝。 2.唐李公佐作《南柯太守传》,叙述淳于棼梦至槐安国,娶公主,封南柯太守,荣华富贵,显赫一时。后率师出征战败,公主亦死,遭国王疑忌,被遣归。醒后,在庭前槐树下掘得蚁穴,即梦中之槐安国。南柯郡为槐树南枝下另一蚁穴。后因以指梦境。亦比喻空幻。
【太守】官名。战国时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成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至隋初废州存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时专以称知府。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肯】

肯【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正韻》苦等切,音懇。《爾雅·釋言》肯,可也。《詩·衞風》惠然肯來。《箋》可也。《前漢·高帝紀》高帝數讓,衆莫肯爲。

《集韻》可亥切,音愷。《字林》著骨肉也。《莊子·養生主》技經肯綮之未嘗。《註》著骨肉也。肯,著也。《集韻》或作肎肻。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柯】

柯【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歌。《說文》斧柄也。《詩·豳風》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周禮·冬官考工記》柯長三尺。

《倉頡篇》柯屬,槍梢也。

《爾雅·釋詁》柯,法也。

枝也。《謝靈運·鄴中集詩》傾柯引弱枝。

草莖也。《張衡·西京賦》濯靈芝以朱柯。

《方言》盂謂之柯。

木名。《廣志》柯木出廣南山谷閒,波斯家用爲船舫。

齊地名。《春秋·莊十三年》公會齊侯盟于柯。

姓。《韻會》吳公子柯隆之後。

叶于希切,音衣。《黃庭經》丹靑紫條翠靈柯,七蕤玉籥閑兩扉。蕤原字上从八作,不从艸。

【太】

太【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他蓋切,音汰。與大泰、大廟、大學及官名大師、大宰之類。

作泰,如泰卦、泰壇、泰誓、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之類。范氏撰《後漢書》父名泰,避家諱,攺从太。毛氏韻增,經史古太字無點,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非。《字彙》引之,失考。

姓。文王四友太顚之後。見《統譜》。

叶力至切,音利。《歐陽修·祭龍文》宜安爾居,靜以養智。冬雪春雨,其多已太。

《集韻》他達切,音獺。太末,漢縣名。在會稽西南。亦作太。

【守】

守【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首。《說文》守,守官也。从宀,官府也。从寸,法度也。《玉篇》收也,視也,護也。《易·繫辭》何以守位,曰仁。《周禮·天官》獸人職時田則守罟。《註》防獸觸攫也。

《廣韻》主守也。《左傳·昭二十年》晏子云: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蒸,虞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衡鹿等皆官名。

《增韻》攻守也。《易·坎卦》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史記·留侯世家》阻三面而守。

《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獸。《增韻》守之也,所守也,爲之守也。天子巡諸侯所守,曰巡守。諸侯爲天子守土,亦曰守。漢置郡太守。

姓。《正字通》宋守恭,與蘇軾爲詩友。

叶式視切,音矢。《楚辭·天問》雄虺九首,儵忽焉在。何所不老,長人何守。在音泚。

叶雖遂切,音粹。《前漢·班固敘傳》崇執言責,隆持官守。寶曲定陵,有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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