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
細【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蘇計切《集韻》《正韻》思計切,。微也。《類篇》隷作細。《玉篇》小也。《書·旅獒》不矜細行。《註》輕忽小物。《左傳·襄二十九年》其細已甚。《註》譏其煩碎。
又《北史·源思禮傳》何必大子細也。
【略】
略【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離灼切《集韻》《韻會》《正韻》力灼切,音掠。《說文》經略土地。《左傳·昭七年》天子經略。《註》經營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經略。《博雅》略,治也。
又《廣韻》謀略。《前漢·趙充國傳》百聞不如一見,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李康運命論》張良受三略之說。《註》上中下三計。
又《廣韻》用功少者皆曰略。《書·禹貢》嵎夷旣略。《傳》用功少曰略。《木華·海賦》羣山旣略。
又《博雅》要也。《莊子·知北遊》將爲汝言其崖略。《淮南子·本經訓》其言略而循理。《註》略,約要也。
又不詳也。《禮·孔子閒居》子夏曰:三無旣得,略而聞之矣。《荀子·非相篇》傳者久則論略,近則論詳。
又《公羊傳·哀五年》喪曷爲以閏數,喪數略也。《註》略,猶殺也。以月數恩殺,故幷閏數。
又道也。《左傳·定四年》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註》略,道也。
又《博雅》取也。《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註》略,取也。《淮南子·兵略訓》攻城略地,莫不降下。
又《揚子·方言》求也。
又灋也。
又《博雅》行也。《左傳·隱五年》公曰:吾將略地焉。《註》略,總攝巡行之名。
又《宣十一年》略基趾。《註》趾,城足。略,行也。
又界也。《左傳·莊二十一年》鄭伯享王于闕西辟,樂備,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註》略,界也。
又《僖十二年》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
又路也。《書·武成》敢祇承上帝,以遏亂略。《傳》略,路也。
又犯也。《晉語》及桓子驕泰奢侈,貪欲無蓺,略則行志。《註》略,犯也。則法也。
又利也。《詩·周頌》有略其耜。《傳》略,利也。
又《正字通》書篇名。漢劉歆總羣書爲七略,有輯略,六蓺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術數略,方伎略。
又《揚雄·甘泉賦》蠖略蕤綏,灕虖襂纚。《註》蠖略蕤綏,龍行貌。
又姓。《姓譜》三國略統,吳人。
又奪也。與掠同。《齊語》犧牲不略則牛羊遂。《註》略,奪也。《史記·外戚世家》少君年四五歲,爲人所略賣。
又《龔遂傳》渤海多劫略相隨者,遂下敎令,卽時解散。
又渠略,蟲名。《詩·曹風·蜉蝣之羽傳》蜉蝣,渠略也。《釋文》略,本或作。
【米】
米【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正韻》莫禮切《集韻》《韻會》母禮切,八,侍御七。《周禮·地官》舍人掌米粟之出入。《註》九穀六米。《疏》九穀六米者,九穀之中,黍、稷、稻、粱、苽、大豆六者皆有米,麻與小豆、小麥三者無米,故云九穀六米。
又姓。唐有米嘉榮。
又學名。《禮·明堂位》米廩,有虞氏之庠也。
又《本草》蛇牀,一名蛇米。《廣東新語》薏苡,一名米,亦曰薏珠子。
又《日本土風記》倭國十二支之巳曰米。
【盐】
鹽【亥集下】【鹵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余廉切《正韻》移廉切,音閻。《說文》鹹也。古宿沙初作,煮海爲鹽,河東鹽池,袤五十一里,廣七里,周百十六里。《周禮·天官·鹽人》掌鹽之政令,以共百事之鹽,祭祀共其苦鹽散鹽,賔客共其形鹽散鹽,王之膳羞共飴鹽。《註》苦鹽出於池,鹽爲顆未鍊治,味鹹苦。散鹽卽末鹽,出於海及井,幷煑鹻而成者,鹽皆散末也。形鹽卽印鹽,積鹵所結,形如虎也。飴鹽以飴雜和,或云生戎地,味甘美也。《禮·內則》卵鹽。《註》大鹽也。《正字通》鹽種類非一,或出於鹵地,或出於井,出於崖,或出於石,出於木。
又《史記·天官書》臯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故其占驗,凌雜米鹽。《正義曰》凌雜,交亂也。米鹽,細碎也。
又澤名。《史記·大宛傳》于闐之東,水注鹽澤,潛行地下,則河源出焉。
又白鹽,山名。在四川夔州,南連赤甲山。《杜甫詩》赤甲白鹽俱刺天。
又國名。《山海經》鹽長之國。
又無鹽,古國名。
又地名。鹽城,在蒲州安邑縣。一名司鹽城。《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至鹽氏而還。
又《前漢·地理志》無鹽縣,屬東平郡,海鹽縣,鹽官縣,屬會稽郡。
又牛兩膁上曰陽鹽。《甯戚相牛經》陽鹽欲得廣。
又金鹽五加皮別名。
又姓。《魯國先賢傳》有北海相鹽津。
又毋鹽,複姓。齊毋鹽邑大夫之後。
又無鹽,古之醜婦人。
又《廣韻》《集韻》《正韻》以贍切,音豔。《廣韻》以鹽醃物也。《禮·內則》屑桂與薑以灑諸上,而鹽之。
又同豔。《禮·郊特牲》君親誓社,以習軍旅,流示之禽,而鹽諸利,以觀其不犯命也。《註》流,猶行也。行田也。鹽,讀爲豔,行田,示之以禽,使歆豔之,觀其用命不也。
又曲之別名。凡歌詩謂之鹽者,謂如吟行曲引之類也。《古樂府》有昔昔鹽,神雀鹽,黃帝鹽諸名。。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