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乐】
樂【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
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
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樂。
又《集韻》力照切《正韻》力召切,音療。《詩·陳風》可以樂飢。毛音洛,鄭音療。
又《集韻》《韻會》《正韻》魚敎切。《論語》仁者樂山。
又益者三樂。
又《韻補》盧谷切,音祿。《太公·下略》四民用虛,國乃無儲。四民用足,國乃安樂。《班固·東都賦》食舉雍徹,太師奏樂,陳金石,布絲竹。
又《唐韻》魯刀切,音勞。《廣韻》伯樂相馬。一作博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