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俗浇漓

出自:元代·吴镇《画竹自题》

拼音:[kě,kè][lián][sú][jiāo][lí]

平仄:仄平平平平

图画书之绪,毫素寄所适。
垂垂岁月久,残断争宝惜。
始由笔研成,渐次忘笔墨。
心手两相忘,融化同造物。
轩窗云霭溶,屏障石突兀。
林麓缪槎牙,禽鸟翥翰翮。
可怜俗浇漓,摸摩竟纷出。
装禠杂真赝,丹粉誇绚赫。
千金易敝帚,十袭宝燕石。
米也百世士,赏会神所识。
伶伦世无有,奇响竟寥寂。
良乐难再遇,抱恨长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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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可怜】1.值得怜悯:他刚三岁就死了父母,真是个~的孩子! 2.怜悯:对这种一贯做坏事的人,绝不能~他。 3.(数量少或质量坏到)不值得一提:少得~ㄧ知识贫乏得~。
【浇漓】〈书〉(风俗等)不朴素敦厚:世道~,人心日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怜】

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

《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

《五音集韻》朗鼎切,音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

《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

《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俗作怜。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浇】

澆【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古堯切《集韻》《韻會》《正韻》堅堯切,也。一曰薄也。《後漢·循吏傳》澆淳散樸。

姓。明總兵澆彧。

《集韻》《類篇》力交切,音聊。水洄洑貌。《王逸楚辭註》回波爲澆。

《廣韻》《韻會》五弔切《集韻》倪弔切,音顤。人名。寒浞子。

《集韻》魚到切,音傲。義同。或作。

【漓】

漓【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呂支切《集韻》鄰知切,音離。水滲入地。

淋漓,雨聲。本作灕。或作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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