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谁与

出自:宋代·柳永《迷神引》

拼音:[suàn][shuí][yǔ,yù,yú]

平仄:仄平平

红板桥头秋光暮。淡月映烟方煦。寒溪蘸碧,绕垂杨路。
重分飞,携纤手、泪如雨
。波急隋堤远,片帆举。倏忽年华改,向期阻。
时觉春残,渐渐飘花絮。好夕良天长孤负。洞房闲掩,小
屏空、无心觑。指归云,
仙乡杳、在何处。遥夜香衾暖,算谁与。知他深深约,记
得否。
(案《疆村丛书》本乐章集三卷,续添曲子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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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算】

算【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同。

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集韻》《正韻》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

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集韻》或作選。

【谁】

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五音集韻》是爲切《玉篇》是推切,音垂。《說文》何也。《玉篇》不知其名也。《易·同人》出門同人。

誰咎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左傳·隱元年》其誰曰不然。《老子·道德經》吾不知誰之子。《莊子·天運篇》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註》未至孩童,便知人之姓名爲誰。

《爾雅·釋訓》誰昔昔也。《詩·國風》誰昔然矣。《傳》猶言疇昔也。郭璞曰:誰,發語辭。

《正韻》誰何,詰問也。《前漢·賈誼傳》利兵而誰何。《師古註》問之爲誰也。

《前漢·五行志》大誰卒。《師古註》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大誰,本以誰何稱,因用名官,有大誰長。卒者,長所領士卒也。

姓。《萬姓統譜》誰龍,明正德閒九江府照磨。

《讀書通》通作孰,引《莊子·列禦》莫覺莫悟,何相孰也。

通作疇。引《書·舜典》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卽孰若,與誰同。

《韻會》亦作譙。《史記·衞綰傳》不譙呵綰。《註》責讓也。譙,音誰,呵,音何。《漢書》作孰何。李奇曰:孰誰也。何,呵也。師古曰:不誰何者,猶言不借問耳。《集韻》或作唯。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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