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uǒ][yǐ][zhōng][jiàn,xiàn][zhī]
平仄:仄仄平仄平
昔者齐桓公,往见小臣稷。
一日凡三至,欲见且弗得。
骜爵固轻主,骜霸亦轻士。
大夫纵骜爵,骜霸吾敢尔。
所以终见之,不为从者止。
谁云内行缺,论霸亦可矣。
【所以】1.原因,情由。 2.可与形容词或动词组成名词性词组,仍表示原因﹑情由。 3.用以,用来。 4.连词。表示因果关系。用在下半句,由因及果。 5.连词。表示因果关系。用在上半句,由果探因。 6.连词。表示因果关系。上半句用"因"或"缘",下半句用"所以"。后来发展为"因为……所以……"的句式。 7.可以。 8.所作,所为。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终】
終【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螽。《說文》絿絲也。
又《玉篇》極也,窮也。《集韻》一曰盡也。《易·繫辭》《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書·仲虺之誥》愼厥終,惟其始。《詩·大雅》高朗令終。
又《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
又《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疏》歸其餘,分置于終末。言於終末乃置閏也。
又《左傳·襄九年》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
又《爾雅·釋天》月在壬曰終。
又《前漢·法志》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
又姓。《左傳·定四年》殷民七族,有終葵氏。《史記·秦本紀》秦之先爲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終黎氏。《前漢·終軍傳》終軍,字子雲,濟南人也。
又《韻補》叶諸仍切。《周易·坤·文言》以終叶成。
又《韻補》叶諸良切。《陳琳·迷迭香賦》竭歡慶於夙夜兮,雖幽翳而彌彰。事罔隆而不殺兮,亦無始而不終。
【见】
見【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廣韻》古甸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經電切,堅去聲。《說文》視也。从目从儿。《易·乾卦》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疏》德被天下,爲萬物所瞻覩。《書·立政》灼見三有俊心。《禮·王制》問百年者就見之。《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註》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爲義。《史記·五帝紀》舜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前漢·東方朔傳》未得省見。《註》言不爲所拔識也。
又《通鑑》漢武帝元光五年,張湯、趙禹定律令,務在深文,作見知法。詳矢部知字註。
又姓。出《姓苑》。
又《唐韻》胡甸切《集韻》《韻會》《正韻》形甸切,于尊曰見,敵而曰見,謙敬之辭也。《史記·淮隂侯傳》情見勢屈。《師古曰》見,顯露也。
又薦達也。《左傳·昭二十年》齊豹見宗魯於公孟。《註》見,薦達也。謂爲之紹介,猶論語云:從者見之也。
又見在也。《史記·項羽紀》軍無見糧。《註》無見在之糧。《前漢·高五王傳》文帝封悼惠王子列侯見在者六人爲王。《集韻》俗作現。
又《集韻》日朝也。《詩·小雅》見睍曰消。《箋》韓詩作曣,云:見,日出也。
又《集韻》居莧切,音襇。棺衣也。《禮·雜記》實見閒,而後折入。《疏》一解云:鄭合見閒二字共爲覸,苦辯反。《集韻》或作梘。
又雜也。《禮·祭義》建設朝事,燔燎羶薌,見以蕭光。《註》見當爲覸,音閒厠之閒。孔穎達云:覵,謂雜也。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