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
屢【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龍遇切,音慮。數也。《增韻》煩數。
又疾也。《詩·周頌》屢豐年。《書·益稷》屢省乃成。《註》屢,數也,當數顧省汝成功也。或作婁。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迷】
迷【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莫兮切《集韻》《韻會》緜披切《正韻》綿兮切,音麛。《說文》惑也。《易·坤卦》先迷後得。《書·舜典》烈風雷雨弗迷。《詩·小雅》俾民不迷。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操】
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七刀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刀切,草平聲。《說文》把持也。《禮·曲禮》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左傳·襄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前漢·貢禹傳》勇猛能操切百姓者。《註》操,持也。切,刻也。
又姓。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江西浮梁人。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到切,音糙。所守也,持念也。《前漢·張湯傳》湯客田甲有賢操。《註》所執持之志行也。《後漢·趙熹傳》熹少有節操。
又風調曰操。《南史·袁粲傳》淸整有風操。
又琴曲也。《後漢·曹褒傳》樂詩曲操,以俟君子。《註》《劉向·別錄》曰:君子因雅琴以致思,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