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
威【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賞以馭其威。《吳語》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
又《諡法》猛以剛果,彊義執政,曰威。
又婦稱姑爲威姑。猶子稱父爲嚴君。《說文》威,姑也,引漢律婦告威姑。《正字通》按漢律威姑二字宜連讀,信如說文訓,似告姑姑,豈成文理。
又南威,美人名。
又虎脅兩旁及尾端有骨如乙,名虎威,見《酉陽雜俎》。
又伊威,蟲名。《爾雅·釋蟲》作蛜蝛。《詩·豳風》伊威在室。
又與畏通。《莊子·漁父篇》未嘗見夫子遇人如此其威也。《註》威畏義同。
【棱】
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魯登切《集韻》《韻會》《正韻》盧登切,冷平聲。或作楞,俗作稜。《說文》柧也。《廣韻》四方木也。
又殿堂上最高處曰柧棱。見柧字註。
又神靈之威曰棱。《前漢·李廣傳》威棱憺乎列國。
又剛棱。《後漢·王允傳》剛棱疾惡。
又模棱,持兩端。《唐書·蘇味道傳》常謂人曰:決事不欲明白,誤則有悔,模稜持兩端可也。世號模棱手。
又《集韻》閭承切,音陵。義同。
又《集韻》丑升切,音僜。吳人謂酢柚爲棱。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又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又《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又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又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又《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又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又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又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惩】
懲【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直陵切《集韻》《韻會》持陵切,音澄。《說文》㣻也。从心徵聲。通作徵。
又叶仲良切,音長。《屈原·離騷》民生各有所樂兮,余獨好修以爲常。雖體解吾猶未變兮,非余心之可懲。
【奸】
奸【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寒切《集韻》《韻會》居寒切,音干。《說文》犯也。《增韻》犯非禮也。《玉篇》亂也。《左傳·成十三年》奸絕我好。《前漢·溝洫志》使神人各得其所,而不相奸。
又《集韻》居顏切,音菅。私也,僞也。
又與干通。《莊子·天運篇》以奸者七十二君。《史記·齊世家》尚以漁釣奸周。
又讀若堅。《史記·龜筴傳》寒氣不和,賊氣相奸。同歲異節,其時使然。
【贪】
貪【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說文》欲物也。《釋名》貪,探也。探入他分也。《詩·大雅》貪人敗類。《禮·禮運》用人之仁,去其貪。《屈原·離騷》衆皆競進以貪婪兮。《王逸註》愛財曰貪,愛食曰婪。
又《集韻》他紺切,音探。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