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ú][jiàn][gē][qiū][shuǐ]
平仄:平仄平平仄
烂纵飞龙驭,凝神入醉乡。
烟霞生缥缈,丝竹袅微茫。
蒲剑割秋水,荷盘倾夕阳。
莫轻年少日,青鬓易惊霜。
【蒲剑】1.指菖蒲叶,其形状细长像剑。 2.指以蒲为剑。旧俗于端午节挂在门上,谓可辟邪。
【秋水】散文篇名。载于《庄子》。文中以寓言的形式,写河伯(黄河水神)为自己所居的黄河“泾流之大”而沾沾自喜,后见到大海的辽阔,才望洋兴叹,感觉到自己的渺小。文章指出天地无穷无尽,而个人的知识、作为则是有限的,给人以学无止境的启迪。
【蒲】
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薄胡切。水草,可以爲席。《禮·玉藻》連用湯履蒲席。《釋名》蒲,草也。《周禮·天官·醢人》深蒲。《詩·大雅》維筍及蒲。《後漢·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
又《詩·王風》揚之水,不流束蒲。《陸璣疏》蒲柳有兩種,皮正靑者曰小楊,其一種皮紅者曰大楊。
又《周禮·春官》男執蒲璧。《註》或以蒲爲瑑飾。
又《禮·明堂位》周以蒲勺。《註》蒲謂合蒲,當刻勺爲蒲頭,其口微開如蒲草。
又《釋名》草圓屋曰蒲。蒲,敷也。
又人名。《華陽國志》望帝更名蒲。《高士傳》蒲衣,舜時賢人。《淮南子·人閒訓》蒲且子之巧,亦弗能加也。
又地名。《春秋·桓三年》齊侯、衞侯胥命于蒲。
又水名。《水經注》河水又南,合蒲水。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有蒲山。
又臺名。《述異記》東海上有蒲臺,秦王至此縈蒲繫馬。
又姓。《十六國春秋》符洪家生蒲五丈長,時人異之,謂之蒲家。
又《韻會》通蒱。《馬融·樗蒲賦》道德旣備,好此樗蒲。
又通匍。《左傳·昭十三年》懷錦、奉壺、飮冰,以蒲伏焉。
又《類篇》傍各切。與薄通,蒲姑,地名。《竹書紀年》太戊城蒲姑。
又去聲,蒲萄,果名。《芥隱筆記》樂天詩:羌管吹楊柳,燕姬酌蒲萄。
又叶頗五切,音浦。《韻補》《周禮·職方氏》其澤藪曰弦蒲,鄭氏讀上聲,《詩》不流束蒲,叶下戍許。
【剑】
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欠切,檢去聲。《玉篇》籀文劒。《說文》人所帶兵也。《釋名》劒,檢也,所以防檢非常。《管子·地數篇》葛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劒鎧矛戟。
又操劒殺人亦曰劒。《潘岳·汧督馬敦誄序》漢明帝時有司馬叔持者,白日于市,手劒父讎。
【割】
割【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㓣音葛。《說文》剝也。从刀,害聲。《爾雅·釋詁》割,裂也。《疏》謂以刀裂之也。《玉篇》截也。《禮·樂記》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左傳·襄三十一年》未能操刀,而使割也。
又《前漢·揚雄傳》東方朔割名於細君。《註》師古曰:割,損也。
又《廣韻》害也。《書·堯典》洪水方割。《大誥》天降割于我家。
又分也。《杜甫·望嶽詩》造物鍾神秀,隂陽割昏曉。《註》言崑崙山日月相隱避爲光明。割者,分也。
又叶吉列切,音孑。《韓愈·張徹墓誌銘》世顧慕以行,子揭揭也。噎喑以爲生,子獨割也。爲彼不淸,作冰雪也。
【秋】
秋【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鰌。金行之時。《爾雅·釋天》秋爲白藏。《註》氣白而收藏也。《釋名》秋,就也,言萬物就成也。
又繒也,繒迫品物使時成也。
又《說文》禾穀熟也。《禮·月令》孟夏麥秋至。《澔曰》秋者,百穀成熟之期,此於時雖夏,於麥則秋,故云麥秋。《書·盤庚》乃亦有秋。
又《禮·鄕飮酒義》西方者秋。秋,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註》愁讀爲揫,斂也。察嚴殺之貌。《春秋·繁露》秋之言猶湫也。湫者,憂悲狀也。
又九月爲三秋。《詩·王風》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又四秋。《管子·輕重乙篇》歲有四秋,而分有四時。故曰:農事且作,請以什伍農夫賦耜鐵。此謂春之秋。大夏且至,絲纊之所作,此謂夏之秋。大秋成,五穀之所會,此謂秋之秋。大冬營室中,女事紡績緝縷之所作,此謂冬之秋。
又《廣韻藻》竹秋,三月也。蘭秋,七月也。
又秋秋,馬騰驤貌。《前漢·禮樂志》飛龍秋游上天。
又《揚雄·羽獵賦》秋秋蹌蹌入西園。《荀子·解蔽篇》鳳凰秋秋。《註》秋秋,猶蹌蹌。謂舞也。
又春秋,魯史名。
又大長秋,皇后官名。《前漢·百官表》景帝更將行爲大長秋。《師古註》將行,秦官名。秋者,收成之時,長者,恆久之義。
又姓。
又七遙切,音鍫。《揚雄賦》秋秋蹌蹌。蕭該讀。
又《荀子·解蔽篇》鳳凰秋秋,其翼若干,其音若簫。秋與簫爲韻。
又楚俱切,音蒭。《水南翰記》北方老嫗八九十歲,齒落更生者,能於夜出,食人嬰兒,名秋姑。秋讀如蒭酒之蒭。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