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校【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敎。《說文》木囚也。《徐曰》校者,連木也。《易·噬嗑》屨校滅趾。《疏》謂梏其行,卽械也。
又角也,報也。《論語》犯而不校。
又考校。《禮·學記》比年入學,中年考校。
又比校。《周禮·天官》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疏》使知善惡足否也。
又檢校。《前漢·食貨志》貫朽而不可校。
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漢成帝紀》大校獵。
又訂書曰校。《前漢·劉向傳》詔向校中五經秘書。
又《小爾雅》戰交曰校。
又《唐韻》《韻會》胡敎切《集韻》後敎切《正韻》胡孝切,音效。學宮名。夏曰校。校者,敎也,鄕學爲校。《左傳·襄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鄕校,以論執政。《前漢·平帝紀》郡國曰學,侯國曰校。
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周禮·夏官·校人之職》六廏成校,校有左右,爲十二閑。
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前漢·百官表》司隷校尉,城門校尉。《法志》內增七校。《釋名》校,號也。將帥號令之所在也。
又姓。《統譜》唐校傑,天寶中士曹。
又《集韻》吉巧切《韻會》《正韻》古巧切,音絞。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
又《集韻》《類篇》何交切,音肴。枋也。豆中央直者爲校。《禮·祭統》夫人薦豆執校。
又《集韻》下巧切,音骹。几足也。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胡飽切。
又《集韻》丘交切,音敲。義同。
【艺】
藝【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秇《唐韻》魚祭切《韻會》倪祭切,音蓺。才能也。《禮·禮運》月以爲量,故功有藝也。《註》藝猶才也。
又《周禮·天官·宮正》會其什伍,而敎之道藝。《註》藝謂禮、樂、射、御、書、數。
又《書·舜典》歸,格于藝祖。《傳》告至文祖之廟。藝,文也。
又《王延壽·魯靈光殿賦》觀藝於魯。《註》六經也。
又《左傳·文六年》陳之藝極。《註》藝,準也。《司馬相如·上林賦》藝殪仆。《註》所射準的爲藝。
又《家語》合諸侯而藝貢事禮也。《註》藝,分別貢獻之事也。
又《晉語》貪欲無藝。《註》藝,極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有藝氏。
又與蓺通。《韻會》種也。《書·禹貢》蒙羽其藝。《傳》兩山巳可種藝。《孟子》樹藝五穀。
又《韻補》五結切,叶音臬。《丘遲·思賢賦》備百行之高致,談九流之洪藝。諒可雜而非染,跡每同而常別。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妍】
妍【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姸。
【媸】
媸【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赤之切《集韻》《韻會》《正韻》充之切,音嗤。《博雅》醜也,淫也,癡也。亦作蚩。《陸機·文賦》姸蚩好惡。○按毛氏韻增分媸蚩爲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