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何喧喧

出自:元代·唐桂芳《题胡子微重建紫阳书院诗卷》

拼音:[zhòng][yì][hé,hē,hè][xuān][xuān]

平仄:仄仄平平平

紫阳重首建,谁能识本源。
当时韩太守,皂盖朱两轓。
枫宸御华札,字大玻瓈盆。
魏侯瞠若后,补葺心力烦。
奈何遭水厄,维舟入市门。
尚遗文公像,冠冕巍然存。
吾家竹山叟,移置城之墩。
微云出暝壑,层澜汎晴轩。
华构等贝阙,星辰手可扪。
朝夕杂弦诵,春秋荐兰荪。
谅惟德不泯,应有归来魂。
嗟哉壬辰变,逆燹天地昏。
荒基化榛莽,野牧羔与豚。
乌聊蟺蜿势,椎凿断石根。
庚子冬十月,部使涪翁孙。
兴创颛己任,啧啧极口论。
仲也罔报效,三谒候晨昏。
公骑青骢马,从吏相骏奔。
东关古郡学,彼此贻后昆。
疆界勿楚越,大家剖篱藩。
胡君贰岩邑,奉母勤凊温。
堂前自茁笋,堂北更树萱。
妻儿常冻馁,憔悴未忍言。
奇勋著精舍,两庑翼高垣。
祠中师弟子,向坐道益尊。
之侨始未信,众议何喧喧
而今幸竣事,碑刻龟趺蹲。
诸生尽稽首,敢忘再造恩。
我老功不与,长揖三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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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众议】众人的议论。
【喧喧】1.形容声音喧闹。 2.形容扰攘纷杂。 3.犹赫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议】

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

《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

《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賔。

《唐書·百官志》下之通上,其制有六,四曰議。《蔡邕·獨斷》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曰駁議。

官名。《後漢·百官志》議郞六百石。《唐書·百官志》有諫議大夫。

司議郞。

通作字註。

《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義平聲。謀度也。《詩·小雅》或出入風議。陸德明協句音宜。

叶牛何切,音俄。《史記·述贊》桓公之東,太史是庸。及侵周禾,王人是議。庸叶東,議叶禾。《說文》本作。

【何】

何【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

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

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

《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

《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

《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

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

姓。

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

《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易·噬嗑》何校滅耳。《詩·曹風》何戈與祋。《小雅》何簑何笠。《商頌》百祿是何。

通訶。《前漢·賈誼傳》大譴大何。《註》譴,責也。何,詰問也。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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