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
咏【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本作詠,歌也。《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
又《集韻》或作永。《詩·魏風》誰之永號。《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歌也。《玉篇》長言也。《增韻》詠歌謳吟也。《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傳》以合詠歌之聲也。《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疏》詠者,永言也。《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又鳥鳴亦曰詠。《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又通作咏。《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禮·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歌】
歌【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左貴·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
【笔】
笔【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又《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蹭】
蹭【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千鄧切《集韻》《正韻》七鄧切,。《說文》蹭蹬,失道也。互詳蹬字註。
又《集韻》慈陵切,音繒。與驓同。馬四骹皆白,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