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臣奚与

出自:魏晋·卢谌《赠刘琨诗 其八》

拼音:[wǔ][chén][xī][yǔ,yù,yú]

平仄:仄平平平

五臣奚与,契阔百罹。
身经险阻,足蹈幽遐。
义由恩深,分随昵加。
绸缪委心,自同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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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五臣】1.五个臣子。随文所指不同。(1)舜五臣。《论语.泰伯》:"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何晏注:"孔曰:"禹﹑稷﹑契﹑皋陶﹑伯益。""《旧唐书.韦凑传》:"然臣又惟尧﹑舜,圣君也,八凯﹑五臣,良佐也,犹广听刍荛之言者,盖为智者千虑,或有一失,愚者千虑,或有一得也。"(2)周文王五臣。《书.君奭》"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闳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颠,有若南宫括"孔传:"凡五臣佐文王为胥附奔走,先后御侮之任。"(3)周武王五臣。《文选.王俭<褚渊碑文>》:"五臣兹六,八元斯九。"李善注:"《吕氏春秋》曰:"武王之佐五人。"高诱曰:"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毕公高﹑苏公忿生也。"" 2.(4)晋文公五臣。《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五臣显而重耳霸。"李善注:"五臣,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晋庐谌《赠刘琨》诗:"无觊狐赵,有与五臣。"(5)楚威王五臣:令尹子文﹑叶公子高﹑莫敖大心﹑棼冒勃苏﹑蒙谷。《战国策.楚策一》:"若君王诚好贤,此五臣者,皆可得而致之。"(6)南朝宋文帝五臣。《宋书.谢弘微传》:"太祖即位,﹝谢弘微﹞为黄门侍郎,与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号五臣。" 3.指注释《文选》的唐代吕向﹑吕延济﹑刘良﹑张铣﹑李周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姓。漢五京。

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臣】

臣【未集下】【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辰。事人之稱。《說文》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白虎通》臣者,纏也,勵志自堅固也。《廣韻》伏也。仕於公曰臣,任於家曰僕。《易·序卦》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詩·小雅》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前漢·王陵傳》陳平謝曰:主臣。《註》文穎曰:惶恐之辭,猶今言死罪。晉灼曰:主,擊也。臣,服也。言其擊服。惶恐之辭。《通雅》發語敬謝之辭,猶主在上,臣在下,自然敬恐也。

姓。《奇姓通》唐臣悅,著平陳紀。

《韻補》叶音禪。《道藏歌》躋景西那東,肆覲善因緣。常融無地官,皆是聖皇臣。

【奚】

奚【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兮。隷役也。《周禮·天官》酒人奚三百人。《註》奚,猶今官婢。通作㜎傒。《唐書·李賀傳》賀小奚奴背古錦囊,遇所得詩,投囊中。

地名。《春秋·桓十七年》及齊師戰于奚。《註》魯地。

山名。大奚山,在廣州,距佛堂門海三百里,潮汐相通,見《南粵志》。

驒奚,駿馬名。《前漢·匈奴傳》騊駼驒奚。《註》驒,音顚,生七日而超其母。

羊奚,草名。《本草綱目》羊奚比乎石筍子。

疑問辭。《論語》子奚不爲政。《孟子》奚不去也。

姓。夏車正奚仲,北魏奚牧。《說文》奚,大腹也,从大,省聲。《正字通》說文專說大腹,非是。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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