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书已旷官

出自:唐代·包佶《酬兵部李侍郎晚过东厅之作》

拼音:[xíng][shū][yǐ][kuàng][guān]

平仄:平平仄仄平

酒礼惭先祭,刑书已旷官。诏驰黄纸速,身在绛纱安。
圣位登堂静,生徒跪席寒。庭槐暂摇落,幸为入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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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刑书】1.刑法的条文。 2.刑部尚书的简称。 3.掌管文书的狱吏。
【旷官】1.空居官位。指不称职。语出《书.皋陶谟》:"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孔传:"旷,空也。位非其人为空官。" 2.空着职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刑】

㓝【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

【书】

書【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書。《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註》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註》書,六書之品。

《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註》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愼·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書有六體。《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旣書有法,因號曰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史記·禮書註》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釋名》書,庶也。紀庶物也。

《詩·小雅》畏此書。

《周禮·天官·司書註》主計會之簿書。

《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於鼎。

《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按卽書牘也。

《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註》書,謂詔書也。

官名。《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旷】

曠【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苦謗切,音壙。《說文》明也。《後漢·竇融傳》則曠若發曚。《註》曠,明也。

《書·臯陶謨》無曠庶官。《傳》曠,空也。《前漢·賈山傳》曠日十年。《註》師古曰:曠,空也,廢也。《劉楨·贈五官中郞將詩》彌曠十餘旬。《註》《倉頡篇》曰:曠,疎曠也。

《博雅》曠,遠也。曠曠,大也。《篇海》久也,豁也。《廣韻》又姓。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姓。

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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