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但【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徒旱切《韻會》蕩旱切《正韻》徒亶切,音誕。徒也,凡也。
又空也。《前漢·食貨志》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
又語辭。猶言特也,也。通作亶。詳前亶字註。
又與誕通。《淮南子·說山訓》媒但者,非學謾也,但成而生不信。《註》但,詐也。
又但馬,一名誕馬,散馬也。《宋書·江夏王義恭傳》平乗誕馬,不過二。《程氏·演繁露》誕馬猶徒馬。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名坐馬。亦曰引馬,卽但馬也。《遼史》作䩥馬。
又《集韻》《韻會》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憚。義同。
又姓。漢西域都尉但欽,濟隂太守但巴,宋有進士但中庸。
又音鉏。古不知吹人。《淮南子·說林訓》使但吹竽,使氐厭竅,雖中節而不可聽。《註》但讀鉏。《說文》但,裼也。《正譌》偏脫衣袖也。借爲語辭。
【记】
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又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又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凤】
鳳【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馮貢切,音奉。《說文》神鳥也。《爾雅·釋鳥》鶠鳳,其雌凰。《郭註》瑞應鳥,高六尺許。《山海經》丹穴山,鳥狀如鶴,五采而文,名曰鳳。《孔演圖》鳳爲火精,生丹穴,非梧桐不棲,非竹實不食,非醴泉不飮,身備五色,鳴中五音,有道則見,飛則羣鳥從之。《廣雅》鳳凰,雞頭燕頷,蛇頸鴻身,魚尾骿翼。五色:首文曰德,翼文曰順,背文義,腹文信,膺文仁。雄鳴曰卽卽,雌鳴曰足足,昬鳴曰固常,晨鳴曰發明,晝鳴曰保長,舉鳴曰上翔,集鳴曰歸昌。《書·益稷》鳳凰來儀。《禮·禮運》鳳以爲畜,故鳥不獝。《大戴禮》羽蟲三百六十,鳳凰爲之長。
又幺鳳,小鳥名。出蜀中。《蘇軾·梅花詞》倒掛綠毛幺鳳。
又鳥鳳。《范成大·虞衡志》鳥鳳出桂海,其形略似鳳,音聲淸越如笙蕭,能度小曲合宮商,又能爲百鳥音。
又郡名。《唐書·地理志》扶風郡至德年更曰鳳翔。
又神名。《山海經》北極天樻有神,名曰九鳳。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鳳鳥氏,歷正也。
又姓。《神仙傳》鳳綱。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麟】
麟【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珍切,音鄰。《說文》大麚也。麕身牛尾,狼額馬蹄,五彩腹下黃,高丈二。《玉篇》仁獸也。《詩·周南》麟之趾。《傳》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箋》麟角末有肉,示有武不用。《大戴禮》毛蟲三百六十,麟爲之長。《禮·禮運》麟以爲畜,故獸不狘。《註》狘,驚走也。
又州名。漢五原,河西二地,唐置麟州。
又《十洲記》鳳麟州有集弦膠。
又與燐通。光明也。《揚雄·劇秦美新文》炳炳麟麟。
又叶陵延切,音連。《韓愈·雜詩》指摘相告語,雖還今誰親。翩然下大荒,被髮騎麒麟。親叶音千。此詩終篇皆先韻。○按經傳皆作麟字。《爾雅》《公羊》《京房易傳》皆作麐。《說文》麐,牝麒也。麟,大牝鹿也。據此,則麐與麟有分。《爾雅註疏》幷州界有麟,大如鹿,非瑞麟也。故司馬相如賦曰:射糜脚麟,謂此麟也。《爾雅》麠大麃牛尾一角,註云:謂之麟者,此是也。然麟麐二字,今俱通用。互詳麐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