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合契

出自:唐代·包佶《祀雨师乐章·奠币登歌》

拼音:[yǔ,yù,yú][shén][hé,gě][qì,qiè,xiè]

平仄:平平平仄

岁正朱明,礼布玄制。惟乐能感,与神合契
阴雾离披,灵驭摇裔。膏泽之庆,期于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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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神合】1.精神会合。 2.十分相合。
【合契】1.契合;符合:验之以事,合契若神。 2.融洽;投合:君臣合契。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合】

合【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音盒。《說文》合口也。

《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

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

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

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

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

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祛,開散。合,閉也。

六合。《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梁元帝·纂要》天地四方曰六合。

黍名。《禮·曲禮》黍曰薌合。

《文中子·問易篇》黃帝有合宮之聽。

合黎,地名。《書·禹貢》導弱水,至于合黎,餘波入于流沙。

州名。《廣韻》秦爲巴郡,宋爲宕渠郡,後魏置合州,蓋涪漢二水合流之處,因以名之。

參合,代地。《史記·韓王信傳》入居參合。

鉅合在平原,合騎在高城,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

重合縣屬勃海郡,合鄕縣屬東海郡。

合浦,郡名。見《前漢·地理志》。

《廣韻》器名。《正韻》合子,盛物器。

《廣韻》姓也。《左傳》宋大夫合左師。

子合,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西夜國王,號子合王。《後漢·西域傳》子合國,去疏勒千里。

通作闔。《戰國策》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註》闔合同。

與郃通。《史記·魏世家》築雒隂合陽。《註》郃水之北。

《高祖功臣侯表》高祖兄仲廢爲合陽侯。

《唐韻》《正韻》古沓切《集韻》《韻會》葛合切,音閤。《廣韻》合,集也。

《集韻》兩龠爲合。《前漢·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合龠爲合,十合爲升。《註》合龠一作十龠,又合者,合龠之量也。

叶許及切,音翕。《張衡·思賦》何孤行之焭焭兮,孑不羣而介立。感鸞鷖之特棲兮,悲淑人之希合。

【契】

契【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

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

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

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

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

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

姓。見《姓苑》。

《廣韻》《集韻》《韻會》私列切《正韻》先結切。。

《廣韻》苦結切《集韻》《韻會》《正韻》詰結切。同挈,勤苦也。《詩·邶風》死生契闊。

疎闊也。《前漢·范丹傳》行路急卒,非契闊之所。

刻也。《呂覽》契舟求劒。與鍥通。

絕也,缺也。《司馬相如·封禪文》陛下謙讓而弗發,契三神之歡。《註》三神,上帝,泰山,梁父。《前漢·毋將隆傳》契國威器。

《集韻》欺訖切,音乞。契丹,國號。宋爲南朝,契丹北朝,後攺號遼。

訖黠切,音拮。戲也。

叶似入切,音習。《禰衡顏子》知微知章,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从丯从刀从大。俗作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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