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
斯【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
又《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
又《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
又《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
又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
又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又《正字通》雞斯,馬名。商王拘西伯於羑里。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以獻。
又波斯,國名。
又姓。《吳志·賀齊傳》剡縣史斯從。
又與鮮同。《詩·小雅》有兔斯首。《箋》斯,白也。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齊魯之閒聲近斯。
又與纚同。《禮·問喪》雞斯。《註》當爲筓,纚聲之誤也。
又《集韻》山宜切,音釃。義同。
又《集韻》斯義切,音賜。《詩·大雅》王赫斯怒。《箋》斯,盡也。《釋文》鄭音賜。
又《韻補》叶新於切。《蔡邕·短人賦》熱地蝗兮蘆卽且,蒲中蛹兮蠶蠕須,視短人兮形若斯。《集韻》或作撕,亦作廝。
【语】
語【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魚舉切《集韻》偶舉切《韻會》魚許切《正韻》偶許切,魚上聲。《說文》論也。《徐曰》論難曰語。語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爲語,吾,語辭也。言者直言,語者相應答。《釋名》敘也。敘己所欲說也。《易·頤卦》君子以愼言語,節飮食。《詩·大雅》于時言言,于時語語。《疏》直言曰言,謂一人自言。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禮·雜記》三年之喪,言而不語。《註》言,自言己事也。語,爲人論說也。《家語》孔子之郯,遭程子于塗,傾蓋而語終日。
又國名。《別國洞冥記》勒畢國人長三寸,有翼,善言語戲笑,因名善語國。
又《廣韻》牛倨切《集韻》牛據切《韻會》《正韻》魚據切,魚去聲。《廣韻》告也。《增韻》以言告人也。《左傳·隱元年》公語之故。《論語》居,吾語女。
又敎戒也。《魯語》主亦有以語肥也。
又地名。《前漢·閩粵王傳》錢唐榬終古斬徇北將軍爲語兒侯。《孟康註》語兒,越中地也。今吳南亭是。《師古曰》語,或作篽、籞。
【原】
原【子集下】【厂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愚袁切,音元。《說文》高平曰原,人所登。《爾雅·釋地》大野曰平,廣平曰原。《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禮·月令》孟夏,令野虞出行田原,爲天子勞農。
又《前漢·食貨志》農漁商賈四者,衣食之原。《董仲舒傳》道之大,原出於天。《司馬相如傳》爾陿游原。《註》孟康曰:原,本也。
又《爾雅·釋言》原,再也。《疏》重再也。《易·比卦》原筮元永貞。《朱傳》必再筮,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註》末,勿也。謂所食之餘,不可再進也。《前漢·禮樂志》以沛宮爲原廟。《註》師古曰:原,重也。言已立正廟,更重立也。
又《韻會》推原也。《易·繫辭》原始要終。《前漢·薛宣傳》原心定罪。《註》師古曰:原,謂尋其本也。《管子·戒篇》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註》原,察也。
又宥罪曰原。《晉書·潘岳傳》會詔原之。
又通作源。《前漢·食貨志》猶塞川原爲潢洿也。《註》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
又姓。《廣韻》孔子弟子有原憲。《前漢·趙廣漢傳》潁川大姓原褚。《註》原褚,二姓也。
又州名。《韻會》漢高平縣,魏爲鎮州,又攺原州。
又《韻補》叶虞雲切。《史記·敘傳》懷王客死,蘭咎屈原。好諛信讒,楚幷于秦。
【讹】
訛【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五禾切《集韻》《韻會》《正韻》吾禾切,作譌言。
又《爾雅·釋詁》言也。《註》世以妖言爲訛。《前漢·翟方進傳》民人訛謠。《吳志·孫皓傳》妖訛橫興。
又《爾雅·釋言》化也。《書·堯典》平秩南訛。《傳》訛,化也。《史記·五帝紀》作南譌。《索隱》作南爲,謂所當爲之事也。《讀書通》又通作僞。《前漢·王莽傳》毎縣則薅,以勸南僞。《師古註》僞,讀曰訛。化也。
又《爾雅·釋詁》動也。《詩·小雅》或寢或訛。《傳》訛,動也。《韓詩》作譌。覺也。
又《集韻》通作吪。《詩·王風》尚寐無吪。《傳》吪,亦動也。本亦作訛。
又獸名。《神異經》西南荒中出訛獸,狀若兔,人面,能言,常欺人,言東而西,言惡而善。肉美,食之言不眞。一名誕。
又蛇名。《埤雅》恩平郡譜,蛇謂之訛。
又火名。《柳宗元·述舊言懷詩》訛火亟生煆。《註》野火也。《山海經》作譌火。
又姓。《唐書·南蠻傳》巂州新安城旁有六姓蠻,三曰訛蠻。《宋史·眞宗紀》夏國監軍訛勃囉。
又《集韻》牛何切,音莪。亦動也。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又丁戀反。
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又《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