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灰出秦燔

出自:清代·黄遵宪《感怀三首 其三》

拼音:[jié][huī][chū][qín][fán]

平仄:平平平平平

吁嗟两楹奠,圣殁微言绝。
战国诸子兴,大道几灭裂。
劫灰出秦燔,六籍半残缺。
皇皇孝武诏,群言罢一切。
别白定一尊,万世循轨辙。
遗书一萌芽,众儒互拾掇。
异同晰《石渠》,讲习布绵蕝。
戴凭席互争,五鹿角娄折。
洎乎许郑出,袖然万人杰。
宋儒千载后,勃窣探理窟。
自诩不传学,乃剽思孟说。
讲道稍僻违,论事颇迂阔。
万头趋科名,一意相媚悦。
圣清崇四术,众贤起颃颉。
顾阎辟初涂,段王扬大烈。
审意得古训,沈晦悉爬抉。
读史辨豕亥,订礼分袒袭。
上溯考据家,仅附文章列。
儒于九流中,亦祇一竿揭。
矧又某氏儒,涂径各歧别。
均之筐箧物,操此何施设?大哉圣人道,百家尽囊括。
至德如渊骞,尚未一间达。
区区汉宋学,乌足尊圣哲。
毕生事赞仰,所虑吾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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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劫灰】指遭刀兵水火等毁坏后的残余:陈迹关心已自悲,劫灰满眼更增欷。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劫】

劫【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居怯切《集韻》《韻會》訖業切,音衱。《說文》欲去以力脅止曰劫。一曰以力去曰劫。《徐曰》會意。《玉篇》强取也。《正韻》奪也,勢脅也。《禮·儒行》劫之以衆。

《韻會》劫劫,猶汲汲也。《韓文》人皆劫劫。

《傅毅·舞賦》形態和神意協,從容得志不劫。《註》言雍容不相廹也。

浩劫,宮殿大階級也。《杜甫·玉臺觀詩》浩劫因王造,平臺訪古遊。《韻會》通作刧。亦通作刦。

【灰】

灰【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呼恢切《集韻》《韻會》《正韻》呼回切,音虺。《說文》死火餘㶳也。从火从又。

手也。火旣滅可以執持。《禮·月令》毋燒灰。《註》爲傷火氣也。火之滅者爲灰。

《內則》冠帶垢,和灰請潄。衣裳垢,和灰請澣。《周禮·地官·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徵令,以時入之,以權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後漢·杜篤傳》皤康居灰珍奇。

葭灰。《前漢·天文志》氣之法,竹爲管,葭莩爲灰,爲室三重,布緹幔,木爲案,內庳外高,加律其上,氣至灰飛。

劫灰。《高僧傳》漢武穿昆明池,得黑灰,問東方朔,朔曰:可問西域梵人。後竺法蘭至,問之,云:此劫火灰也。

自然灰。《酉陽雜俎》凡雕刻琉璃,先以自然灰煑令軟。藏器曰:灰生南海,狀如黃土,可澣衣。玉石以此灰霾之,爛如泥。

不灰木。《太平寰宇記》俗爲鋌子,燒之成炭,而不灰。

叶呼侯切。《楊方·合歡詩》生爲倂身物,死爲同棺灰。秦氏自言至,我情不可儔。

叶荒壷切。《陳琳·柳賦》有孤孑之細柳,獨幺枰而剽殊,隨枯木於爨側,將。

【出】

出【子集下】【凵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春入聲。《說文》進也。《廣韻》見也,遠也。《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

生也。《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註》秦康公,晉之甥也。

《周禮·秋官·大司》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註》出謂越獄逃亡也。

《增韻》斥也。《正韻》亦作黜絀。

《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推去聲。自中而外也。

《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

叶尺僞切,吹去聲。《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

叶敕律切,音黜。《馬融·圍棋賦》熒惑窘乏兮無令詐出,深念遠慮兮勝乃可必。

《韻補》叶側劣切,音茁。《曹植·卞后誄》詳惟聖善,岐嶷秀出。德配姜嫄,不忝先哲。

叶赤知切,音侈。《穆天子傳·西王母謠》白雲在天,丘陵自出。道里悠遠,山川閒之。

叶赤至切,音熾。《楚辭·九章》竊快在其中心兮,揚厥憑而不竢。芳與澤其雜糅兮,羌芳華自中出。《靈樞經》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秦】

秦【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

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

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

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

《說文》一曰秦,禾名。

叶慈良切,音牆。《易林》玉璧琮璋,執贄是王。百里寧越,應聘齊秦。

【燔】

燔【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附袁切《集韻》《韻會》符袁切,也。《玉篇》燒也。《廣韻》炙也。《詩·小雅》或燔或炙。《箋》燔,燔肉也。炙,炙肝也。

《大雅》載燔載烈。《傳》傳火曰燔。

與膰通。《左傳·襄二十二年》與執燔焉。《釋文》燔,又作膰。祭肉也。

《定十四年》腥曰脤。熱曰燔。《孟子》燔肉不至。

《集韻》焚,古作燔。註詳八畫。

叶汾沿切。《左思·魏都賦》琴高沈水而不濡,時乗赤鯉而周旋。師門使火以驗術,故將去而焚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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