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又《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又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又兵寇也。
又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又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又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又《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又《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又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经】
經【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涇。《說文》織也。《玉篇》經緯,以成繒帛也。《易·屯卦》君子以經綸。《疏》經,謂經緯。
又《易·頤卦》拂經於丘。《註》經猶義也。
又《書·酒誥》經德秉哲。《傳》能常德持智。《左傳·昭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註》經者,道之常。
又《詩·大雅》經之營之。《傳》經,度之也。
又《周禮·天官·冢宰》體國經野。《註》經,謂爲之里。《疏》南北之道謂之經,東西之道謂之緯。
又《周禮·天官·大宰》以經邦國。《註》經,法也。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
又《禮·月令》毋失經紀。《註》謂天文進退度數。
又《禮·經解疏》經解者,以其記六藝政敎之得失也。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爲夫婦外內,以經二物。《註》夫治外,婦治內,各治其物。
又《論語》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何晏註》經,經死於溝瀆之中。《晉語》雉經於新城廟。《釋名》屈頸閉氣曰雉經,如雉之爲也。
又《廣韻》古定切,音徑。經緯也。
又織也。
又《離騷·王逸註》經,徑也。《釋名》經,徑也。如徑路無所不通,可常用也。
又《韻補》叶居良切。《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閉門讀書史,淸風窗戸涼。日念子來遊,子豈知我情。別離未爲久,辛苦多所經。情音翔。《五經文字》作者,訛。
【洪】
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公切《集韻》《正韻》胡公切,音紅。《說文》洚水也。《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
又大也。《書·大誥》洪惟我幼冲人。
又水名,在東郡。《水經》濟水故瀆,又北右合洪水。
又澤名。《廣輿記》洪澤,在淮安府山陽縣界。
又《揚子·方言》石阻河流爲洪。《田藝蘅煑泉小品》澤感而山不應,則怒而爲洪。《漫叟詩話》灘石湍激其中,深僅可容舟者,謂之洪。
又射洪,縣名。《廣輿記》潼川州有射洪縣。
又州名。《韻會》漢豫章郡,隋置洪州。
又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經注》洪井飛流,懸注無底。
又山名。《廣輿記》在福寧州城南。
又《輟耕錄》脈以浮而有力爲洪。
又姓。《廣韻》共工氏之後,本姓共氏。
又通作鴻。《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
又《集韻》古巷切,音絳。水名。義同洚水之洚。
【杨】
楊【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與章切《集韻》《韻會》余章切《正韻》移章切,音陽。《說文》木名。《爾雅·釋木》楊,蒲柳。詳柳字註。
又《詩·秦風》隰有楊。《崔豹·古今註》白楊葉圓,靑楊葉長,栘楊圓葉弱蔕,微風大搖。
又有赤楊,霜降則葉赤,材理亦赤。
又黃楊。《埤雅》黃楊性堅緻難長,歲長一寸,閏年倒長一寸。
又《博雅》白楊刀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楊縣屬河東郡。
又姓。《姓苑》出弘農、天水二望。
又叶以征切,音盈。《馬融·廣成頌》珍林嘉樹,建木叢生。椿梧栝柏,柜柳楓楊。
【毁】
毀【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燬。《說文》缺也。一曰壞也。《易·繫辭》乾坤毀,則無以見易。《詩·豳風》無毀我室。
又訾也。《論語》誰毀誰譽。
又去也。《禮·儒行》毀方而瓦合。《鄭註》去已之大圭角,下與小人合也。
又折也。《戰國策》王不搆趙。趙不以毀搆。《註》搆,合其戰也。毀,折也。不收趙,趙不能以毀折之兵獨與秦戰。
又占歲法,金穰,水毀,木飢,火旱。見《史記·貨殖傳》。
又禱祈除殃曰毀。《周禮·地官·牧人》凡外祭毀事用尨。《註》謂副辜禳毀除殃咎之屬。
又哀毀。《禮·曲禮》居喪之禮,毀瘠不形。《正義》毀瘠,羸瘠也,形骨露也。居喪許羸瘦,不許骨露見也。
又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孝經·喪親章》毀不滅性。
又小兒去齒曰毀。《白虎通》男八歲毀齒,女七歲毀齒。
又《廣韻》《集韻》《韻會》况僞切,音齂。義同。
又叶後五切,音戸。《易林》臏詐龎子,夷竈盡毀。兵休卒發,矢至如雨。
又叶暄規切,音墮。《揚子·太經》減其疾不至危也,瀏漣之減生根毀也。《韻會》毛氏曰:凡成敗之毀,上聲,《莊子》其成也毀也之類是也。非自壞而隳毀之則去聲,《孟子》毀其宗廟之類是也。惡聲令聞之毀譽則毀上聲,譽去聲,《孟子》不虞之譽求全之毀是也。忌其人而毀之,媚其人而譽之,則毀去聲,譽平聲,《論語》誰毀誰譽之類是也。然《論語》譽字有音,毀字無音,經史子中成毀之毀,與隳毀之毀皆無音,姑從通用。讀書點校者,不可不知。
【略】
略【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離灼切《集韻》《韻會》《正韻》力灼切,音掠。《說文》經略土地。《左傳·昭七年》天子經略。《註》經營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經略。《博雅》略,治也。
又《廣韻》謀略。《前漢·趙充國傳》百聞不如一見,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李康運命論》張良受三略之說。《註》上中下三計。
又《廣韻》用功少者皆曰略。《書·禹貢》嵎夷旣略。《傳》用功少曰略。《木華·海賦》羣山旣略。
又《博雅》要也。《莊子·知北遊》將爲汝言其崖略。《淮南子·本經訓》其言略而循理。《註》略,約要也。
又不詳也。《禮·孔子閒居》子夏曰:三無旣得,略而聞之矣。《荀子·非相篇》傳者久則論略,近則論詳。
又《公羊傳·哀五年》喪曷爲以閏數,喪數略也。《註》略,猶殺也。以月數恩殺,故幷閏數。
又道也。《左傳·定四年》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註》略,道也。
又《博雅》取也。《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註》略,取也。《淮南子·兵略訓》攻城略地,莫不降下。
又《揚子·方言》求也。
又灋也。
又《博雅》行也。《左傳·隱五年》公曰:吾將略地焉。《註》略,總攝巡行之名。
又《宣十一年》略基趾。《註》趾,城足。略,行也。
又界也。《左傳·莊二十一年》鄭伯享王于闕西辟,樂備,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註》略,界也。
又《僖十二年》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
又路也。《書·武成》敢祇承上帝,以遏亂略。《傳》略,路也。
又犯也。《晉語》及桓子驕泰奢侈,貪欲無蓺,略則行志。《註》略,犯也。則法也。
又利也。《詩·周頌》有略其耜。《傳》略,利也。
又《正字通》書篇名。漢劉歆總羣書爲七略,有輯略,六蓺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術數略,方伎略。
又《揚雄·甘泉賦》蠖略蕤綏,灕虖襂纚。《註》蠖略蕤綏,龍行貌。
又姓。《姓譜》三國略統,吳人。
又奪也。與掠同。《齊語》犧牲不略則牛羊遂。《註》略,奪也。《史記·外戚世家》少君年四五歲,爲人所略賣。
又《龔遂傳》渤海多劫略相隨者,遂下敎令,卽時解散。
又渠略,蟲名。《詩·曹風·蜉蝣之羽傳》蜉蝣,渠略也。《釋文》略,本或作。
【尽】
尽【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
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
又姓。見《萬姓統譜》。
又《唐韻》《正韻》卽忍切《集韻》《韻會》子忍切,盡矣。
又《韻會》皆也。《左傳·昭二年》韓宣子曰:周禮盡在魯矣。
又《類篇》任也。《增韻》縱令也。《左傳·文十四年》公子商人,盡其家貸於公。《禮·曲禮》虛坐盡後,食坐盡前。俗作儘。
又盡盡,極視盡物之貌。《荀子·非十二子篇》學者之嵬盡盡然,盱盱然。
又《韻會》徐刃切《正韻》齊進切,秦去聲。亦竭也。《周語》齊國佐其語盡。《註》盡其心意,善惡褒貶,無所諱也。《世說新語》可以累心處都盡。《註》盡,猶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