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
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思積切,音昔。《說文》痛也。从心昔聲。《廣韻》悋也。《增韻》憐也,愛也。一曰貪也。
又叶息約切,音削。《曹植·贈丁儀詩》思慕延陵子,寶劒非所惜。子其寧爾心,親交義不薄。
【哉】
哉【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才《唐韻》祖才切《集韻》《韻會》《正韻》將來切,音栽。《說文》言之閒也。《註》《論語》君子哉若人。是爲閒隔之辭也。《爾雅·釋詁》哉,閒也。
又《爾雅·釋詁》哉,始也。《疏》哉者,古文作才。《說文》云才,草木之初也,以聲近,借爲哉始之哉。《書·伊訓》朕哉自亳。
又《康誥》惟三月哉生魄。
又《玉篇》語助。《書·堯典》僉曰:於,鯀哉。
又《韻會》柳宗元曰:疑辭也。《書·益稷》禹曰:兪哉。《註》口然而心不然之辭也。
又與材通。《論語》無所取材。《註》古字材哉同。
又音載。《書·武成》哉生明。《釋文》徐音載。
又《詩·大雅》大利,以賜子孫。於是又載行周道,致有天下。哉與載古字通。○按《左傳·宣十五年》昭十年引《詩》,哉俱作載。
又鄭箋云:哉,始也。與毛傳異。
又叶將其切,音貲。《詩·邶風》已焉哉。天實爲之,謂之何哉。
又《王風》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說文》本作。
又。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宝】
寶【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7画
〔古文〕寚音保。《說文》珍也。从宀玉貝,缶聲。《徐曰》人所保也。《廣韻》珍寶。
又瑞也,符也。《易·繫辭》聖人之大寶曰位。《禮·禮運》天不愛其道,地不愛其寶。《詩·大雅》稼穡惟寶。
又《書·旅獒》所寶惟賢,則邇人安。
又《增韻》符璽也,重也,貴也。《周禮·春官·天府》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書·旅獒》分寶玉于伯叔之國。禮聘凡四器者,唯其所寶,以聘可也。註謂圭璋璧琮。古者天子諸侯以圭璧爲符信,至秦始有皇帝信璽,唐改曰寶。
又凡錢文曰通寶。
又姓。
又叶博古切,音補。《詩·大雅》錫爾介圭,以作爾寶。叶上土。
又《琳·瑪瑙賦》帝道匪康,皇鑒元輔。顧以多福,康以碩寶。
又通作葆。《史記·魯世家》毋墜天之降葆命。《註》讀如寶。《留侯世家》見穀城下黃石,取而葆祠之。《徐廣曰》史珍寶字皆作葆。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又《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又《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又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国】
國【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囗囶圀觥入聲。《說文》邦也。《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爲九州。
又《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禮·王制》五國以爲屬,十國以爲連,二十國以爲卒,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孟子》大國,地方百里,次國,地方七十里,小國,地方五十里。
又《周禮·地官·掌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註》山國多山者,土國平地也,澤國多水者。
又滅人之國曰勝國。《左傳註》勝國者,絕其社稷,有其土地也。
又九州之外曰外國。亦曰絕國。《後漢·班超傳》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又》遠處絕國。
又兩國相距曰敵國。《孟子》敵國不相征也。
又外國來附者曰屬國。《李陵·答蘇武書》聞子之歸位,不過典屬國。《註》典,掌也。卽掌屬國之事者。
又城郭國,行國。《宋程大昌備北邊對》漢西域諸國,有城郭國,有行國。城郭國,築城爲守者,行國不立城,以馬上爲國也。
又姓。《姓苑》太公之後。齊有國氏,世爲上卿,宋有國卿。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