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天所判

出自:清代·陈曾寿《苏堪挽诗 其二》

拼音:[yuán][fēn,fèn][tiān][suǒ][pàn]

平仄:平平平仄仄

会合非力能,缘分天所判
行在同入直,昔昔对几案。
閒暇极温燖,困急赖助援。
繫马终一驰,适遘风云变。
一名我所争,假手君所擅。
龂龂持异同,公言异私怨。
年来我杜门,戢影绝酬宴。
数蒙过高轩,旬日必相见。
深谈移日影,历久无怠倦。
奋慵固殊趣,意外垂婉娈。
俯仰数陈迹,作恶供慨惋。
毁誉膜外事,慊馁由自断。
来日非所期,一瞑倘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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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缘分】注定会相遇的机会:知无缘分难轻入,敢与杨花燕子争|我和他有点缘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缘】

緣【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以絹切《集韻》《韻會》余絹切,音願。《說文》衣純也。《禮·深衣》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註》緣,緆也。《前漢·公孫弘傳》緣飾以儒術。《註》譬之於衣加純緣者。

《廣韻》與專切《集韻》余專切,音沿。《玉篇》因也。

循也。《孟子》猶緣木而求魚也。

順也。《莊子·養生主》緣督以爲經。

夤緣,連絡也。《韓愈·古意》靑壁無路難夤緣。

《廣韻》吐亂切。與褖同。《周禮·天官·內司服》緣衣。《註》此緣衣者,實作褖衣也。褖衣御于王之服,亦以燕居。

《韻補》叶余倫切,陸機思歸賦,以緣字叶雲。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天】

天【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腆平聲。《說文》顚也。至高在上,从一大也。《白虎通》鎭也,居高理下,爲物鎭也。《易·說卦》乾爲天。《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荀子曰:天無實形,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邵子曰:自然之外別無天。《程子遺書》天之蒼蒼,豈是天之形。視下亦復如是。《張子正蒙》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朱子·語類》離騷有九天之說,諸家妄解云有九天。據某觀之,只是九重。蓋天運行有許多重數,裏面重數較軟,在外則漸硬,想到第九重成硬殻相似,那裏轉得愈緊矣。○按天形如卵白。細察卵白,其中之絪縕融密處確有七重,第八重白膜稍硬,最後九重便成硬殻。可見朱子體象造化之妙。今西洋曆說,天一層緩似一層,此七政退旋,所以有遲速也。

星名。《爾雅·釋天》天,根氐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

古帝號。葛天氏,見《疏仡紀》。

神名。《山海經》形天與帝爭神,帝斷其首,乃以乳爲目,臍爲口,操干戚以舞。形一作天舞干戚,猛志故常在。或作獸名,非。

地名。《蜀地志》蜀卭僰山後四野,無晴日,曰漏天。《杜甫詩》地近漏天終歲雨。

山名。《九州要記》凉州古武城有天山,黃帝受金液神丹于此。一曰在伊州。《註》天山,卽祁連山。

天,樂名。鈞天廣樂,見《史記·趙世家》。

署名。《唐六典》內閣惟祕書閣,宏壯曰木天。今翰林院稱木天署。

景天,草名。《陶弘景曰》以盆盛,置屋上,辟火灾。

髡》其人天且劓。

姓。漢長社令天高。見《姓苑》。○按先韻,古與眞文通,故天字皆从鐵因反。考之經史皆然,惟《易》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與庚靑通耳。《正字通》謂,至尊莫如天,天以下又莫如君父,字音必不可僭易攺叶,所論頗正大。,武后所造天字,似篆文天。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判】

判【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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