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ì][luàn][wú][ān][zhái]
平仄:仄仄平平平
世乱无安宅,尽室久在路。
山蜩始一鸣,海燕时双去。
已叹朱户非,不见龙舟渡。
采药讵能寿,酌酒聊自豫。
四时倏相代,百岁同为寓。
日长坐风檐,更读离骚赋。
【安宅】1.犹安居﹑安所。 2.安于室。妇女安心于夫家。
【世】
世【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卋《廣韻》舒制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制切,音勢。代也。《詩·大雅》本支百世。
又《論語》必世而後仁。《註》三十年爲一世。《左傳·宣三年》王孫滿曰: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
又《維摩經》大千世界。《註》世謂同居天地之閒,界謂各有彼此之別。
又姓。《風俗通》秦大夫世鈞。
又與生同。《列子·天瑞篇》亦如人自世之老,皮膚爪髮,隨世隨落。《註》世與生同。
又《韻補》叶私列切,音薛。《詩·大雅》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叶上撥。撥音撇。《晉書·樂志》匡時拯俗,休功蓋世。宇宙旣康,九有有截。《集韻》書作。
【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又《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又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又兵寇也。
又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又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又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又《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又《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又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安】
安【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
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
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
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
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
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焉,猶何之於曷,音別義通。
又姓。《風俗通》漢太守安成,唐安金藏。
又安期,安平,俱複姓。
又州名,春秋時鄖國,漢屬江夏郡,宋改爲安州。
又叶烏前切,音煙。《詩·大雅》執訊連連,攸馘安安。
又叶於眞切,音因。《蘇軾·李仲蒙哀辭》矯矯犖犖,自貴珍兮。欺世幻俗。內弗安兮。
【宅】
宅【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
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
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鐸。《詩·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叶上廓莫。《集韻》或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