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底住鸣鞭

出自:明代·汪广洋《滩行五首 其一》

拼音:[huā][dǐ,de][zhù][míng][biān]

平仄:平仄仄平平

花底住鸣鞭,晓行滩上船。
上流风较稳,百丈不须牵。

查看原文

注释

【鸣鞭】1.谓挥鞭。挥鞭策马,动则有声,故称。 2.指挥鞭打人。 3.古代皇帝仪仗中的一种,鞭形,挥动发出响声,使人肃静,故又称静鞭。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底】

底【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都禮切《集韻》《韻會》《正韻》典禮切,音邸。《說文》山居也。

《說文》下也。

《玉篇》止也。《爾雅·釋詁》底,待也。《註》止也。《疏》底者,在物之下,是亦止也。

《玉篇》滯也。《左傳·昭元年》勿使有所壅閉湫底。《註》底,滯也。《晉語》戾久將底,底箸滯淫。

《增韻》器臀也。《詩·大雅》于橐于囊。《箋》無底曰橐。有底曰囊。

文書槀曰底。《春明退朝錄》公家文書稿,中書謂之草,樞密院謂之底,三司謂之檢。祕府有梁朝宣底二卷,卽貞明中崇政院書也。

凡供役使者曰小底。《晉公談錄》皇城使劉承規,在太祖朝爲黃門小底。

設疑之辭。《匡謬正俗》俗謂何物爲底。此本言何等物,後省何,直云等物耳。應璩詩云:用等謂才學,言用何等才學也。去何言等,其言已舊,今人不詳根本,乃作底字,非也。唐人詩多用底字。《杜甫·寄王陶二少尹詩》文章差底病。《韓愈·曲江寄白舍人詩》有底忙時不肯來。

與厎通。《韻會》厎,通作底。《詩·小雅》靡所底止。《傳》底,至也。

與砥通。《前漢·枚乗傳》磨礱底厲。《註》底,柔石也。

叶都木切,音啄。《郭璞·東海外大壑讚》寫溢洞穴,暵昏龍燭。爰有天壑,號爲無底。

【住】

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持遇切《集韻》《韻會》厨遇切,音駐。止也,立也,居也。《齊書·張融傳》融爲中書郞,未有居止,權牽船於岸上住。

姓。見《姓苑》。

與數同。《列子·黃帝篇》漚鳥之至者,百住而不止。

【鸣】

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

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

《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

姓。出《姓苑》。

《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叶謨郞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淸,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彊。

【鞭】

鞭【戌集中】【革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