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ùn,xùn][jǐn][fān][jīng][guī][shuǐ][lì]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生不能王败而走,遗基岂复为鬼有。
都水行司地合迁,青燐黑胜散如烟。
浚锦帆泾规水利,利民之外无他意。
以此受谮僇其身,巷以哭者苏州民。
哭太守,太守生,礼行乡饮酒。
太守死,谁与订经史。
课绩空为天下先,悔而归葬骨已沦重渊。
不如前人事苛刻,全受全归陈烙铁。
【锦帆】1.亦作"锦帆"。 2.锦制的船帆。亦指有锦制船帆的船。 3.借指装饰华丽的船。 4.指杀人越货的亡命徒。典本《三国志.吴志.甘宁传》"民闻铃声﹐即知是宁"裴松之注引三国吴韦曜《吴书》﹕"宁轻侠杀人﹐藏舍亡命﹐闻于郡中。其出入﹐步则陈车骑﹐水则连轻舟﹐侍从被文绣﹐所如光道路﹐住止常以缯锦维舟。"
【水利】1.利用水力资源和防止水害。 2.指兴修水利带来的利益。 3.水利工程的简称。 4.水路之便。
【浚】
浚【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私閏切《集韻》《韻會》《正韻》須閏切,音峻。《說文》抒也。《徐曰》抒取出之也。《左傳·襄二十四年》浚我以生。《註》言取我財以自生也。
又深也。《春秋·莊九年》冬浚洙。
又《揚子·方言》稟浚,敬也。秦晉閒曰稟,齊曰浚。
又須也。《書·臯陶謨》夙夜浚明有家。《傳》言早夜思之,須明行之也。馬融云:大也。
又水名,在衞。《詩·地理攷》浚水出浚儀,東逕邶地,入濟。
又邑名。《詩·邶風》在浚之下。《傳》浚,衞邑。
又《集韻》祖峻切,音俊。浚稽,山名,在武威北。
又《字彙補》七均切。與踆通。伏也。《劉歆遂初賦》鳥脇翼之浚浚。與濬通。
【锦】
錦【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說文》襄色織文也。从帛金聲。《徐曰》襄,雜色也。漢魏郡有縣,能織錦綺,因名襄邑。《釋名》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價如金,故字从金帛。《詩·衞風》衣錦褧衣。《傳》錦,文衣也。《左傳·襄三十一年》子有美錦,不使人學製焉。《拾遺記》員嶠山有冰蠶,霜覆之,然後成繭。其色五采,後代效之,染五色絲,織以爲錦。
又《五代史·吳越世家》臨安有大樹,錢鏐幼時戲於此,及貴歸,衣以錦,號其樹曰衣錦將軍。
又《南窗紀談》中散大夫,舊說謂之十樣錦。受命之初,不俟恩赦,便許封贈父母,一也。妻封郡君,二也。不隔郊奏薦,三也。奏子爲職官,四也。乗馬許行馳道,五也。馬鞍上施紫絲座,六也。馬前執破木板,七也。宴殿用金器具朶殿上,八也。許上遺表,九也。國史立傳,十也。
又姓。漢郞中令錦被。
又貝錦,蟲名。《詩·小雅》萋兮菲兮,成是貝錦。《註》水中介蟲,文似錦。
又水名。《前漢·司馬相如傳》漢宮有水錦,水有鴛。
又《廣輿記》成都府城南有錦江,一名汶江,織錦濯此則鮮麗,其地曰錦里,其城曰錦官城。
【帆】
帆【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符炎切,音凡。《集韻》舟上幔以帆風。《馬融·廣成頌》張雲帆施蜺幬。
又石帆,草名。《左思·吳都賦》石帆水松。《註》劉逵曰:石帆生海嶼石上,草類也。
又《廣韻》《集韻》《正韻》同。亦作颿。
【泾】
涇【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古靈切《集韻》《韻會》堅靈切,音經。水名。《說文》水出安定涇陽开頭山。《書·禹貢》涇屬渭汭。《周禮·夏官·職方氏》雍州,其川涇汭。
又丹陽有涇水。《前漢·地理志註》涇水,出蕪湖。
又交趾有涇水。《水經注》涇水,出龍編縣高山。
又通也。《莊子·秋水篇》涇流之大。《註》涇,通也。謂通流也。
又州名。《韻會》漢武分安定郡,元魏攺涇州。
又縣名。涇陽縣,屬西安府,本秦縣。涇縣,屬寧國府。本唐猷州。見《廣輿記》。
又《集韻》棄挺切,音謦。泉也。
又古定切,音徑。涇涏,直流也。
【规】
規【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追切《集韻》《韻會》均窺切《正韻》居爲切,。《說文》有法度也。《玉篇》正圜之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前漢·律歷志》衡運生規,規圜生矩。《莊子·馬蹄篇》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時則訓》規者所以圜萬物也。
又以法正人曰規。《書·征》官師相規。《傳》規,正也。《詩·衞風·淇奥序》武公能聽其規諫。《疏》正圜以規使依度,猶正君以禮使人德,故謂之規諫。
又規,求計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規求無度。
又規避違法,以方爲圜也。《正字通》引唐書:規影徭賦。
又謀度也。《禮·儒行》其規爲有如此者。《疏》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戰國策》齊無天下之規。《註》規猶謀也,謂無謀齊者。後漢書凡謀皆作規。
又畫也。《周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
又日月圓曰規。《謝靈運·遊南亭詩》密林含餘淸,遠峰影半規。《註》日落峰外,隱其半也。《韓愈·翫月詩》前夕雖十五,月長未滿規。《文苑英華·海日初出賦》赫赫光滿,規規質圓。
又規田。《禮·王制·百畝之分疏》偃豬之地,九夫爲規,四規而當一井。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規措官,正七品,掌灌漑民田。
又魚名。《沈括·補筆談》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
又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規吹肚魚。
又鳥名。《埤雅》杜鵑,一名子規。或作鳺巂。
又規矩,獸名。詳矩字註。
又姓。明規恂,弘治中敎授,夏邑人。
又《韻會小補》惠圭切,音攜。車輪一周爲一規。通作巂。《禮·曲禮》立視五巂。《註》巂,猶規也。謂輪轉之度。《音釋》巂,本又作規。
又《集韻》規恚切,去聲。規規,驚視自失貌。《莊子·秋水篇》規規然自失也。
又《集韻》呼役切,音狊。本作瞁。驚視貌。
又《音學五書》居何切,古音歌。《淮南子·主術訓》若(缺一欲字)規之,乃是離之。《揚子·法言》問蕭何、曹參,曰:蕭也規,曹也隨。《說文》从夫从見。《字統》丈夫識用必合規矩,故字从夫。《正字通》按因夫立解未詳,考䂓與矩从矢也。當作䂓。古文作槼。
又《字彙補》䂓音吸。字辨訓驚視,與規不同。《字彙總略》以規字音吸,䂓字爲規矩之規,非是。錄備考。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利】
利【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詈。《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
又《廣韻》吉也,宜也。《易·賁卦》利有攸往。
又私利也。《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
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註》利猶貪也。
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註》利,滑密也。
又州名。《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
又姓。《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
又《韻補》叶音棃。《古樂府》雨雪霏霏雀勞利,長觜飽滿短觜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