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处鬼与蜮

出自:清代·张问陶《由睫巢移居竹尾小楼》

拼音:[zá][chǔ,chù][guǐ][yǔ,yù,yú][yù]

平仄:平仄仄平仄

筑楼不居人,楼已成弃掷。
逆彼郢匠心,聊取蔽庭隙。
上下数十年,积尘高一尺。
如英雄失路,惨澹无颜色。
卑陋在一隅,拳曲乾坤窄。
空椽啸狐鼠,杂处鬼与蜮
当窗好竹树,翠雨收不得。
岂称高明居,宜付穷途客。
我昔居虽狭,完小殊清洁。
魍魉迫我去,安能恋十笏。
大地无所逃,倦羽聊此集。
人有阮生泪,楼绝庾公迹。
抚兹悟生理,物我成其僻。
朅来拨重关,忽入鳅蛇窟。
怪形印鹤爪,阴气结人立。
恍惚若有凭,森然竖毛发。
似非身可托,且庆俗已隔。
脱帽执箕帚,祛尘小收拾。
撩草罗衾裯,艳之以文墨。
何物讶见人,梁间声咄咄。
雨檐闻鼠鼬,短檠飞蟙蟔。
天以昌吾诗,何以呼逼仄。
苍茫十斛酒,浩荡千古月。
境遇本漠然,壮心多所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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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杂处】混杂而居﹔共处。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杂】

雜【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徂合切《集韻》《韻會》昨合切,黃者,天地之雜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雜五色。

《禮·玉藻·雜帶註》雜,猶飾也,卽上之韠也。

《玉篇》同也。《廣韻》集也。《易·繫辭》雜物撰德。《疏》言雜聚天下之物。

《揚子·方言》碎也。《易·繫辭》其稱名也,雜而不越。《疏》辭理雜碎,各有倫序,而不相乖越。

《玉篇》厠也。

最也。

《廣韻》帀也。

穿也。

鳥名。《爾雅·釋鳥》爰居,雜縣。《疏》爰居,海鳥也,一名雜縣。

《集韻》七盍切《韻會》《正韻》七合切,音囃。《公羊傳·成十五年》諸大夫皆雜然曰:仲氏也,其然乎。《釋文》雜,七合反,又如字。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鬼】

鬼【亥集上】【鬼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居偉切,音詭。《說文》人所歸爲鬼。从人,象鬼頭。鬼隂气賊害,从厶。《爾雅·釋訓》鬼之爲言歸也。《詩·小雅》爲鬼爲蜮。《禮·禮運》列於鬼神。《註》鬼者精魂所歸。《列子·天瑞篇》精神離形。各歸其眞,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眞宅。

《易·旣濟》高宗伐鬼方。《詩·大雅》覃及鬼方。《傳》鬼方,遠方也。

星名。《史記·天官書》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爲質。《註》輿鬼,五星,其中白者爲質。

姓。《前漢·郊祀志》黃帝得寶鼎,冕侯問於鬼臾區。《註》黃帝臣也。

國名。《山海經》鬼國在負二之尸北。

烏鬼。《杜甫·遣悶詩》家家養烏鬼。《漫叟詩話》川人家家養猪,每呼猪作烏鬼聲,故謂之烏鬼。《夢溪筆談》夔州圖經稱,峽中人皆養鸕鷀,以繩繫頸使捕魚,得則倒提出之,謂之烏鬼。《元微之江陵詩》病賽烏稱鬼。《自註》南人染病,競賽烏鬼。

《揚子·方言》虔儇,慧也。自關而東趙魏之閒謂之黠。或謂之鬼。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蜮】

蜮【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雨逼切《正韻》越逼切,之猶言惑也。

山名。《山海經》有蜮山者,有蜮民之國,桑姓,食黍,射蜮是食。

與魊通。《張衡·東京賦》况鬾古字通。

《韻會》獲北切,音或。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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