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立志操

出自:唐代·临淄县主《与独孤穆冥会诗 其一 县主赠穆》

拼音:[zhàng][fū,fú][lì][zhì][cāo]

平仄:仄平仄仄平

江都昔丧乱,阙下多搆兵。
豺虎恣吞噬,干戈日纵横。
逆徒自外至,半夜开重城。
膏血浸宫殿,刀枪倚檐楹。
今知从逆者,乃是公与卿。
白刃污黄屋,邦家遂因倾。
疾风知劲草,世乱识忠臣。
哀哀独孤公,临死乃结缨。
天地既板荡,云雷时未亨。
今者二百载,幽怀犹未平。
山河风月古,陵寝露烟青。
君子秉祖德,方垂忠烈名。
华轩一惠顾,土室以为荣。
丈夫立志操,存没感其情。
求义若可托,谁能抱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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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丈夫】1.男子。指成年男子。 2.男子。指男孩子。 3.妻称夫为丈夫。 4.犹言大丈夫。指有所作为的人。
【立志】立定志愿:~做一名教师。
【志操】志向节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

【夫】

夫【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膚。男子通稱。《禮·郊特牲》夫也者,以知帥人者也。《詩註》夫有傳相之德,而可倚仗,謂之丈夫。

男女旣配曰夫婦。《易·家人》夫夫婦婦。

先生長者曰夫子,妻稱夫亦曰夫子。

《禮·曲禮》天子有后,有夫人。

妾曰如夫人。《左傳·昭十七年》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

官名。《禮·王制·大夫註》大夫者,扶進人者也。

《周禮·地官》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萬夫有川。

十六以上不成丁,曰餘夫。

販夫。《周禮·地官》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爲主。《白樂天詩》樓暗攢倡婦,堤喧嗾販夫。

執御行役曰僕夫。《詩·小雅》召彼僕夫,謂之載矣。

以我稱人曰夫夫。《禮·檀弓》曾子指子游示人曰:夫夫也,爲習于禮者。

人名。黔夫,齊威王疆場四臣之一。

國名。丈夫國,在維鳥北,見《山海經》。

邑名。柴夫,屬燕地,見《齊語》。

山名。夫夫山,在風伯山之東,見《山海經》。○按《續通考》引此作大夫。

武夫,石之次玉者。《前漢·董仲舒傳》五霸比于三王,猶武夫之于美玉。別作玞砆。

數名。《前漢·食貨志》六尺爲步,步百爲畮,畮百爲夫。

姓。

息夫,複姓。

《廣韻》防無切《集韻》《韻會》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語端辭。《論語》夫仁者。

語已辭。《論語》如斯夫。

有所指之辭。《論語》夫二三子也。

草名。《爾雅·釋草》柱夫搖車。《註》蔓生,細葉紫花,可食,俗呼爲翹搖車。

叶縛謀切,音浮。《蔡,歸之命也夫。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志】

志【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鋕。《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論語》志於道。《詩序》在心爲志。

《廣韻》意慕也。《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註》志者,意所擬度也。《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準志也。《書·盤庚》若射之有志。《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章志也。《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本志也。《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記也。與誌同。或作識。《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前漢書》有十志。《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箭鏃也。《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叶眞而切,音支。《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操】

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七刀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刀切,草平聲。《說文》把持也。《禮·曲禮》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左傳·襄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前漢·貢禹傳》勇猛能操切百姓者。《註》操,持也。切,刻也。

姓。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江西浮梁人。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到切,音糙。所守也,持念也。《前漢·張湯傳》湯客田甲有賢操。《註》所執持之志行也。《後漢·趙熹傳》熹少有節操。

風調曰操。《南史·袁粲傳》淸整有風操。

琴曲也。《後漢·曹褒傳》樂詩曲操,以俟君子。《註》《劉向·別錄》曰:君子因雅琴以致思,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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