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iǎn][jiǎn][guāng][máng][bā][dào][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点检光芒八道分,解吞真火体中焚。
玄珠开决三清界,待了齐驱五色云。
出自:唐代·张果《玄珠歌 其二十三》
【点检】1.考核,查察。 2.反省;检点。 3.查核,清点。 4.校点;差发。 5.官名。即都点检。 6.评论,指摘。
【光芒】向四面放射的强烈光线:~万丈丨~四射。
【点】
點【亥集下】【黑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多忝切,音玷。《說文》小黑也。
又《正韻》點注也。《爾雅·釋器》滅謂之點。《註》以筆滅字爲點。
又《玉篇》檢點也。
又《廣韻》點畫。
又《正韻》更點。
又《廣雅》污也。《太史公報任安書》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
又《集韻》之廉切,音詹。人名。魯有豐點,齊有鮑點。
又《集韻》丁賀切,音哆。草葉壞也。《齊民要術》故墟種麻,有點葉夭折之患。
又《集韻》都念切,音店。亦汙也。《束皙·白華詩》鮮侔晨葩,莫之點辱。
【检】
檢【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奄切,兼上聲。《說文》書署也。《徐曰》書函之蓋,三刻其上,繩緘之,然後塡以泥,題書其上而印之也。《周禮·地官·司市註》璽節印章,如今斗檢封。
又玉檢,以玉爲檢也。《前漢·武帝紀封禪註》金泥玉檢。
又書袠之簽曰檢。《後漢·公孫瓚傳》皁囊施檢。《類篇》俗謂之燕尾,又謂之排。
又檢制也。《孟子》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
又《爾雅·釋詁》檢,同也。《郭註》模範同等。
又檢式也。《淮南子·主術訓》人主立法,先自爲檢式儀表,故令行于天下。
又櫽栝謂之檢。《揚子·法言》蠢迪檢押。
又檢點,官名。《宋史·太祖紀》爲都檢點。
又《韻會》俗謂文書藳曰檢子。
又姓也。《姓苑》漢句章尉檢其明,避諱改作。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芒】
芒【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莫郞切《集韻》《正韻》謨郞切,,霜擊其芒。
又大貌。《詩·商頌》宅殷土芒芒。
又多貌。《束皙·補亡詩》芒芒其稼。
又罷倦貌。《孟子》芒芒然歸。
又光芒。《晏子·諫上篇》列舍無次,變星有芒。《史記·天官書》作作有芒。
又《禮·月令》其神句芒。
又草名。《爾雅·釋草》葞,春草。《註》一名芒草。《山海經》姦山有木,狀如棠,赤葉,名曰芒草,可以毒魚。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芒。《註》世祖更名臨睢。
又水名。《蜀志·後主傳》姜維率衆至芒水。
又門名。《水經注》穀水逕淸陽門,亦曰芒門。
又姓。《史記·秦本紀》擊芒卯,華陽破之。《註》芒卯,魏將。
又通茫。《詩·商頌》洪水芒芒。《陸機·歎逝賦》嗟予今之方殆,何視天之芒芒。
又通邙。《後漢·恭王祉傳》葬于洛陽北芒。
又通鋩。《後漢·陳忠傳》氣洩針芒。《張載·七命》建雲髦,啓雄芒。《註》芒,鋒刃也。
又《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武方切,音亡。義同。
又呼光切,讀作荒。《史記·曆書》大芒駱。《爾雅》芒作荒。《莊子·至樂篇》芒平芴乎,而無從出乎。
又《集韻》虎晃切,音慌。昏也。
又《韻補》母朗切,讀作莽。《道藏歌》玉虛範女像,高會通冥想。二曜無停暉,明眞煥雲芒。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又《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又《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又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道】
道【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
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
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
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
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
又當道,草名。《博雅》當道,馬舄也。
又《集韻》《韻會》大到切《正韻》杜到切,陶去聲。《正韻》言也。《孝經》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大學》如切如磋者,道學也。
又由也。《禮·禮器》苟無忠信之人,則理不虛道。《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
又治也。與導同。《論語》道千乗之國。《史記·文帝紀》道民之略,在于務本。
又引也。《左傳·隱五年》請君釋憾于宋,敝邑爲道。
又從也。《前漢·淮南王傳》諸使者道長安來。《山海經》風道北來。《註》道,從也。
又《字彙補》動五切,音覩。《易林》冬藪枯腐,當風于道。蒙蔽塵埃,左氏勞苦。
又叶徒厚切,頭上聲。《詩·衞風》牆有茨,不可道也。叶下醜。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