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āng][piǎo,piāo][liǎng][háng,xíng][zì]
平仄:平平仄平仄
九月大野白,苍岑竦秋门。
寒凉十月末,雪霰蒙晓昏。
澹色结昼天,心事填空云。
道上千里风,野竹蛇涎痕。
石涧冻波声,鸡叫清寒晨。
强行到东舍,解马投旧邻。
东家名廖者,乡曲传姓辛。
杖头非饮酒,吾请造其人。
始欲南去楚,又将西适秦。
襄王与武帝,各自留青春。
闻道兰台上,宋玉无归魂。
缃缥两行字,蛰虫蠹秋芸。
为探秦台意,岂命余负薪。
【缃缥】1.浅黄色与浅青色。亦指这两种颜色的织物。 2.古人常用浅黄或浅青色布帛作书衣。因以指书卷。
【两行】1.庄子谓不执着于是非的争论而保持事理的自然均衡为"两行"。 2.两者一起通行﹑流行。 3.两者一起施行﹑实行。
【缃】
緗【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新附字》帛淺黃色也。《釋名》緗,桑也。如桑葉初生之色也。《後漢·輿服志》賈人緗縹而已。
又《集韻》師莊切,音霜。義同。
【缥】
縹【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敷紹切《集韻》《韻會》匹紹切《正韻》普沼切,音醥。《說文》帛靑白色。《博雅》縹靑也。《釋名》縹猶漂。漂,淺靑色也。有碧縹,有天縹,有骨縹,各以其色所象言之也。《廣韻》靑黃色也。《後漢·輿服志》賈人縹緗而已。《楚辭·九懷》翠縹兮爲裳。
又《集韻》匹妙切,音剽。義同。
又《正韻》紕紹切,音漂。《前漢·賈誼傳》鳳縹縹其高逝兮。《註》縹縹,輕舉貌。
又《木華·海賦》羣仙縹眇。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行】
行【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庚切,音蘅。《說文》人之步趨也。《類篇》从彳从亍。《韻會》从彳,左步。从亍,右步也。左右步俱舉,而後爲行者也。《爾雅·釋宮》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釋名》行,伉也,伉足而前也。
又《廣韻》適也,往也,去也。
又《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
又道也。《晉語》下有直言,臣之行也。
又五行。《書·洪範》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其五行。《韻會》五行,運于天地閒,未嘗停息,故名。
又行人,官名。《廣韻》周有大行之官。《論語》行人子羽修飾之。
又語也。《爾雅·釋詁》行,言也。《註》今江東通謂語爲行。
又歌行。《前漢·司馬相如傳》爲鼓一再行。《師古曰》行謂引,古樂府長歌行,短歌行,此其義也。
又《唐書·韓琬傳》器不行窳。《音義》不牢曰行,苦惡曰窳。
又《廣韻》下孟切,胻去聲。《玉篇》行,迹也。《周禮·地官·師氏》敏德以爲行本。《註》德行內外,在心爲德,施之爲行。
又姓。《後漢·光武紀》隗囂遣將行巡扶風。《註》行,姓。巡,名。漢行祐爲趙相。
又《集韻》寒岡切,音杭。《類篇》列也。《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註》百人爲卒,二十五人爲行。行亦卒之行列。《吳語》吳王陳士卒百人以爲徹行百行。《註》以百人通爲一行,百行爲萬人,謂之方。
又中行,複姓。《通志·氏族略》中行氏,晉公族隰叔之後也,漢文時有宦者中行說。
又太行,山名。《書·禹貢》太行、恆山,至于碣石。《註》太行在河內山陽縣西。
又《廣韻》戸浪切,音笐。次第也。
又輩行也。《杜甫詩》豈如吾甥不流宕,丞相中郞丈人行。
又《韻會》行行,剛健貌。《論語》子路行行如也。
又《類篇》下朗切,音沆。義同。
又《韻補》叶先韻。《焦氏·易林》缺破不完,殘祭側偏。公孫幽遏,跛踦後行。
又《集韻》乎監切,音嗛。與銜同。
【字】
字【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