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花误倒水侵案

出自:宋代·许棐《木山父书院》

拼音:[píng][huā][wù][dǎo,dào][shuǐ][qīn][àn]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

占得文房一丈强,地幽虽夏亦清凉。
瓶花误倒水侵案,书叶乱掀风满床。
薜长密藤遮半壁,桐分疏影出低墙。
客来莫道无祗待,只啜茶瓯却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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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瓶】

瓶【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甁字。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误】

誤【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五故切,音寤。《說文》謬也。《書·立政》其勿誤于庶獄庶愼。《傳》誤,失也。《禮·聘義》使者聘而誤,主君弗親饗食也。《註》誤,謂禮節錯誤也。《前漢·張耳傳》君何言之誤。《吳志·周瑜傳》瑜精音樂,雖三爵後,其閒缺誤,知之必顧。故時人謠曰:曲有誤,周郞顧。

《字林》通作悞。惑也。《荀子·正論篇》是特姦人之誤于亂說,以欺愚者。

【倒】

倒【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都皓切《集韻》《韻會》覩老切,刀上聲。什也。

絕倒,極笑也。《晉書·衞玠傳》王澄有高名,每聞玠言,輒歎息絕倒。

傾倒。《杜甫詩》志士懷感傷,心胷已傾倒。

潦倒。《北魏書·崔瞻傳》魏天保以後重吏事,謂容止蘊藉者爲潦倒。瞻終不改。

《揚子·方言》大袴謂之倒頓。《註》今雹袴也。

《集韻》《韻會》刀號切《正韻》都導切,音到。《詩·齊風》顚之倒之,自公召之。《禮·喪大記》小斂之衣,祭服不倒。《註》死者所用衣,多不盡著,有倒者,惟祭服尊其領,不倒也。《韓非子·難言篇》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賢聖莫能聽。

叶董五切,音覩。《季尤平樂觀賦》或以馳騁,覆車顚倒。烏獲扛鼎,千鈞若羽。

叶都故切,音妒。《焦氏·易林》衣裳顚倒,爲王來呼。呼去聲。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侵】

侵【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七林切《集韻》《韻會》千尋切,音駸。《說文》漸進也。

朘削也。《春秋·胡傳》聲罪緻討曰伐,潛師掠境曰侵。

《周禮·大司馬》負固不服則侵之。

侵尋。《史記·武帝紀》天子始巡郡縣,侵尋於泰山。《封禪書》作浸尋。《郊祀志》作寢尋。義同。

歲凶。《穀梁傳·襄二十四年》五穀不登,謂之大侵。《韓詩外傳》一穀不升曰歉,二穀不升曰饑,三穀不升曰饉,四穀不升曰荒,五穀不升曰大侵。

姓。《三輔決錄》有侵恭。

《正韻》七稔切,音寢。貌不揚也。《前漢·田蚡傳》貌侵。《註》師古曰:短小曰侵。亦作寢。

【案】

案【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著書起義亦曰案。

《集韻》一曰木名。

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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