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
竊【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7画
〔古文〕千結切,音切。盜也。《集韻》盜自中出曰竊。《書·微子》殷民攘竊神祇之犧牷牲。《傳》往盜曰竊。《春秋·定八年》盜竊寶玉大弓。《史記·叔孫通傳》䑕竊狗盜。《博雅》竊,取也。
又私也。《論語》竊比於我老彭。《孟子》竊負而逃。《前漢·公孫弘傳》尚竊遲之。
又非所據而據亦曰竊。《論語》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疏》知賢不舉,偸安於位,故曰竊位。
又竊竊,猶察察。《莊子·齊物論》竊竊然知之。《註》猶察察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桑鳸竊脂。《疏》桑鳸,一名竊脂,好盜脂膏,因名。
又淺也。《轉注古音略》竊,卽古淺字。九扈中,竊,淺黑也。竊藍,淺靑也。竊黃,淺黃也。竊丹,淺赤也。四色皆具,則竊脂亦淺白也。《爾雅·釋獸》虎竊毛謂之虦貓。《疏》虎之淺毛者,別名虦貓。
又叶七計切,音砌。《王筠詩》寶地恣憑陵,神樂忽侵竊。猛將窮奮擊,勇夫貪搏噬。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重】
重【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又《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
又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又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又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又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又數也。《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又甚也。《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又《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又《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前漢·張耳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又星名。《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又山名。《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又木名。《博雅》重皮,厚朴也。
又《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又《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音褈。《廣韻》複也,疊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書·舜典》重華協于帝。《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又穀名。《詩·豳風》黍稷重穋。《傳》後熟曰重。《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又作穜,音同。
又多也。《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釋文》直恭切。
又累也。《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箋》重,猶累也。《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釋文》直龍切。
又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釋文》直龍切。
又車名。《詩·衞風》猗重較兮。《傳》重較,卿士之車。《釋文》直恭切。
又屋承霤也。《禮·檀弓》池視重霤。《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釋文》直容切。
又地名。《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又人名。《書·呂》乃命重黎。《傳》重卽羲,黎卽和。《釋文》直龍切。
又姓。《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又神所依也。《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又《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又與童同。《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釋文》重,音同。
又《正韻》之仲切,音衆。《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又《韻補》叶直良切,音長。《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毡】
毡【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氊字。詳氊字註。(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諸延切,音旃。《說文》撚毛也。或曰撚,執也,蹂也。蹂毛成片,故謂之氈。《釋名》氈,旃也。毛相著旃旃然也。《周禮·天官·掌皮》秋斂皮,冬斂革,共其毳毛爲氈。
又《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疏》案謂牀也。牀上著氈,卽謂之氈案。《齊民要術》作氈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緊强,春毛軟弱,獨用太偏,是以須雜。三月桃花水氈第一。凡作氈,不須厚大。唯緊薄均調乃佳耳。通作旃。《前漢·王褒傳》荷旃被毳。《王吉傳》細旃之上。《蘇武傳》齧雪與旃毛。皆與旃同。
又叶之人切,音眞。《楊方·合歡詩》寒坐肩氈。上叶身,下叶塵。(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