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
蚌【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步項切,音棒。《說文》蜃屬。《爾雅·釋魚》蚌含漿。《本草》生江漢渠瀆閒,殼堪爲粉。《呂氏春秋》月望,則蚌蛤實。《左思·吳都賦》蚌蛤珠胎,與月虧全。《拾遺記》隂泉在寒山之北,有黑蚌飛翔來去。
又《正韻》蒲浪切,傍去聲。義同。
又《唐韻古音》步孔切《郭璞·山海經·歐絲野贊》女子鮫人。體近蠶蚌。出珠匪甲,吐絲匪蛹。化出無方,物豈有種。
又《集韻》白猛切,音。與蠯通。
又敷容切,音丰。與蜂通。或作蜯、蛖。
【鹬】
鷸【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餘律切《集韻》允律切《韻會》《正韻》以律切,音聿。《說文》鷸,知天將雨鳥也。知天文者冠鷸。陳藏器云:鷸如鶉,色蒼喙長,在泥塗。邨民云:田鷄所化。《戰國策》蘇秦曰:鷸蚌相持。
又一種翠鳥曰鷸。《爾雅·釋鳥》翠鷸。《郭註》似燕,紺色,生鬰林。《疏》李巡曰:鷸,一名翠,其羽可以爲飾。
又一種,赤足,黃文,曰鷸。《左傳·僖二十四年》鄭子臧好聚鷸冠,是也。
又《正韻》疾飛貌。《木華·海賦》鷸如驚鳧之失侶。
又《集韻》食律切,音術。《廣雅》鶙鵳鷸子籠脫鷂也。《曹憲註》鷸音述。驚字原刻从敬从鳥。《考證》已改正。
【据】
据【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居。《說文》戟挶也。《詩·豳風箋》韓詩云:口足爲事曰拮据。
又《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據。手病也。
又與據通。《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參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旁則三摹九据,極之七百二十九贊,亦自然之道也。《註》据,今據字,猶位也,處也。
又《酷吏傳贊》趙禹据法守正。
又《司馬相如·大人賦》据以驕騖。《註》張揖云:据,直項也。(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通作据。見据字註。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境】
境【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正韻》居影切《集韻》《韻會》舉影切,音景。《說文》疆也。一曰竟也,疆土至此而竟也。《魯語》外臣之言不越境。《史記·諸侯王表》諸侯比境。《註》地相接次也。《前漢·地理志》開地斥境。通作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