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水水可饮

出自:宋代·苏泂《耕堂弟雪中效宛陵仄字平字诗各次韵一首 其一》

拼音:[zhuó][shuǐ][shuǐ][kě,kè][yǐn]

平仄:平仄仄仄仄

旱涝数所系,累歉望一稔。
种秫秫不孕,酌水水可饮
瓮牖忽碧玉,喜见月入枕。
闭户请谢客,是子亦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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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酌水】1.用"酌贪泉"之典。谓磨砺节操。 2.《隋书.循吏传.赵轨》:"征轨入朝。父老相送者,各挥涕曰:"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壶酒相送。公清若水,请酌一杯水奉饯。"轨受而饮之。"故《隋书.循吏传论》曰:"赵轨秩满,酌水饯离,清矣!"后遂用"酌水"表示对居官清廉者的赞语。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酌】

酌【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略切,音灼。《說文》盛酒行觴也。《詩·周南》我姑酌彼金罍。《禮·郊特牲》縮酌用茅。《註》酌,猶斟也。酒已泲,則斟之,以實尊彝。《前漢·蓋寬饒傳》無多酌我,我乃酒狂。《班固·西都賦》騰酒車以斟酌。

《博雅》酌,漱也。《又》益也。

《禮·曲禮》酒曰淸酌。《博雅》淸酌,酒也。

取善而行曰酌。《左傳·成六年》子爲大政,將酌於民者也。《註》酌取民心,以爲政。《禮·坊記》上酌民言,則下天上施。《註》酌,猶取也。

參酌也。《周語》而後王斟酌焉。《前漢·敘傳》斟酌六經,放易象論。

地名。《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平酌侯葘川懿王子。《註》志屬北海。

《正字通》武王樂歌,周頌於鑠王師之篇名。酌,亦省作勺。《禮·內則》十三舞勺。《註》勺與酌同。

《集韻》實若切,音杓。挹也。《左傳·成十四年》不內酌飮。《釋文》酌,市略反,亦讀章略反。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饮】

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㱃,古作淾。註詳欠部十一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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