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蚕茧绵小分炷

出自:唐代·李商隐《烧香曲》

拼音:[bā][cán][jiǎn][mián][xiǎo][fēn,fèn][zhù]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

钿云蟠蟠牙比鱼,孔雀翅尾蛟龙须。漳宫旧样博山炉,
楚娇捧笑开芙蕖。八蚕茧绵小分炷,兽焰微红隔云母。
白天月泽寒未冰,金虎含秋向东吐。玉佩呵光铜照昏,
帘波日暮冲斜门。西来欲上茂陵树,柏梁已失栽桃魂。
露庭月井大红气,轻衫薄细当君意。蜀殿琼人伴夜深,
金銮不问残灯事。何当巧吹君怀度,襟灰为土填清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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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八蚕】1.谓一年八熟的蚕。 2.指养蚕一岁成熟八次。
【蚕茧】绢丝昆虫(桑蚕、柞蚕、蓖麻蚕等)蛹期的囊壳形保护物。由老熟幼虫丝腺吐出的丝织成。结茧数天后,茧内的幼虫化为蛹,后蛹羽化为成虫(蛾)。
【小分】1.北宋拣汰禁兵﹐其不任征战者﹐减充小分。小分只领半份军俸﹐任军中杂役;其不能胜任者﹐则放充百姓。 2.少量。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蚕】

蚕【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絲蟲也。《說文》任絲也。《詩·豳風》蠶月條桑。《書·禹貢》桑土旣蠶。《淮南子·天文訓》蠶珥絲而商絃絕。《博物志》蠶三化,先孕而後交,不交者亦產子。《爾雅翼》蠶之狀,喙呥呥類馬,色斑斑似虎。初拂謂之蚝,以毛掃之,蠶尚小,不欲見露氣。桑葉著懷中令暖,然後切之得氣,則衆惡除也。《酉陽雜俎》食而不飮者蠶。

原蠶。《埤雅》再蠶謂之原蠶,一名魏蠶,今以晚葉養之。

紅蠶。蠶足於葉三俯三起,二十七日而蠶已老,則紅,故謂之紅蠶。

野蠶。《後漢·光武紀》野蠶成繭,被于山阜。

華蠶。《述異記》園客種五色香草,啖華蠶,得繭一百二十枚,大如甕。

《本草》石蠶,一名沙蝨,乃東澗水中細蟲。

雪蠶,生隂山及峨嵋山,北人謂之雪蛆。

金蠶,屈如指環,食故緋帛錦,如蠶之食葉也。

蠶室。《晉書·禮志》皇后親乗車東郊苑中蠶室祭蠶神。

蠶神。《爾雅翼》今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

人名。《成都記》蠶叢氏,蜀君也。

地名。《前漢·地理志》蜀郡蠶陵。《國名記》彭之遵縣有蠶厓。

蠶繭,草名。《本草》治腫脹。

【茧】

茧【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集韻》同音趼。《說文》蠶衣也。《禮·祭義》世婦卒蠶,奉繭以示于君,遂獻繭于夫人。

《釋名》煑繭曰幕。貧者著衣,可以幕絡絮也。或謂之牽離,煑熟爛,牽引使離散如綿然也。《禮·玉藻》纊爲繭,縕爲袍。

繭繭,聲氣微也。《禮·玉藻》言容繭繭。《疏》猶綿綿,聲氣微細繭繭然。

《戰國策》足重繭而不休息。《註》足傷皮皺,如蠶繭也。《類篇》或作。俗作蠒,非是。(繭)

【绵】

綿【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玉篇》《廣韻》《集韻》同緜。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韻輯》白小,魚名。

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炷】

炷【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之戍切《集韻》《韻會》朱戍切,音注。《玉篇》燈炷也。《正韻》火炷燼所著者。《讀曲歌》然燈不下炷,有油那得明。

《廣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主。義同。《集韻》本作主。◎按說文主字註云:鐙中火主也。徐鉉曰:今俗別作炷,非是。然炷與主分相沿已久。今皆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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