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戚】
戚【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倉歷切,音磩。《正字通》戉類。《六書精薀》戉之白者,爲之錫劑,以文之不專用武也。《司馬法》殷執白戚。《詩·大雅》干戈戚揚。《註》戚,斧也。《釋名》戚,慼也。斧以斬斷,見者慼懼也。
又親也。《詩·大雅》戚戚兄弟。《傳》戚戚,內相親也。正義曰:戚戚,猶親親也。
又哀也。《論語》喪與其易也寧戚。《註》哀戚也。
又憂也。《論語》小人長戚戚。《註》戚戚,憂貌。
又惱也。《書·金滕》未可以戚我先王。《蔡註》戚,憂惱之意。
又憤也。《禮·檀弓》慍斯戚。《註》戚,憤恚也。
又醜疾人曰戚施。《詩·邶風》得此戚施。《箋》戚施,面柔下人以色,不能仰者也。
又《小爾雅》戚,近也。
又地名。《春秋·文元年》公孫敖會晉侯于戚。《註》戚,衞邑。
又姓。漢有臨轅侯戚緦。
又《集韻》《韻會》趨玉切。同促。《周禮·冬官考工記》不微至,無以爲戚速也。
又《集韻》《韻會》昨木切,音族。縣名。在東海。
又《韻補》叶子六切,音蹙。《詩·小雅》歲聿云暮,采蕭穫菽。心之憂矣,自貽伊戚。
【那】
那【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廣韻》諾何切《集韻》《韻會》囊何切《正韻》奴何切,音儺。《說文》西夷國安定有朝那縣。
又《玉篇》何也。《左傳•宣二年》棄甲則那。
又多也。《詩•小雅》受福不那。
又《集韻》安貌。《詩•小雅》有那其居。
又姓。《廣韻》西魏有那椿。
又上聲。《廣韻》《正韻》奴可切《集韻》乃可切,音娜。《集韻》何也。《玉篇》俗言那事。
又去聲。《廣韻》奴箇切《集韻》《韻會》《正韻》乃箇切,音哪。語助也。《後漢•韓康傳》公是韓伯休那。《杜甫詩》杖藜不睡誰能那。
又叶奴故切,音怒。《陸雲•陸丞相誄》攺容肅至,傾蓋寵步。鞶帶翻紛,珍裘阿那。《說文》本作。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