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ì][yú][duì][kè][fēi][tán][xiè]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秋日胜春句匪誇,信春无赖觉秋佳。
睡馀对客霏谈屑,茶罢卷书揩眼花。
寂历斜阳檐影断,萧疏黄叶雀声哗。
家贫尊酒虽无旧,多谢邻翁许屡赊。
【谈屑】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胡毋彦国吐佳言如屑﹐后进领袖。"刘孝标注﹕"言谈之流﹐靡靡如解木出屑也。"后以"谈屑"指谈话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睡】
睡【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是僞切《集韻》《韻會》樹僞切《正韻》殊僞切,音瑞。《說文》坐寐也。《史記·商君傳》衞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前漢·賈誼治安策》將吏被介冑而睡。
又花名。《淸異錄》盧山一比丘晝寢石上,夢中聞花香,旣覺,尋香求之,因名睡香。四方奇之,謂乃花中祥瑞,遂以瑞易睡。
又草名。《洞冥記》末多國有五味草,食之使人不眠,名曰却睡草。《述異記》桂林有睡草,見之則令人睡。亦呼爲懶婦箴。《說文》本作聲。《六書故》睡卽古寐字。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对】
對【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都隊切《集韻》《韻會》《正韻》都內切,。《爾雅·釋言》對,遂也。《疏》遂者,因事之辭。《廣韻》答也。《增韻》揚也。《詩·大雅》以對于天下。《註》答天下仰望之心也。《書·說命》敢對揚天子之休命。
又《禮·曲禮》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又》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註》離席對也。
又次對,轉對。《王球貽謀錄》唐百官入閤,有待制次對官。後唐天成中,廢待制次對官,五日一次,內殿百官轉對。
又當也,配也。《詩·大雅》帝作邦作對。《註》言擇其可當此國者而君之也。
又對簿。《史記·李將軍傳》廣年六十餘矣,終不能復對刀筆之吏。
又敵也。《吳陸遜曰》劉備今在境界,此疆對也。
又凡物峙曰對。《杜甫·萬丈潭詩》山危一徑盡,岸絕兩壁對。
【客】
客【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苦格切《集韻》《韻會》《正韻》乞格切,坑入聲。《說文》寄也。从宀各聲。
又《廣韻》賔客。《周禮·秋官》大行人掌大賔之禮,及大客之儀。《註》大賔爲五等諸侯,大客卽其孤卿。
又《司儀》諸公相爲賔,諸公之臣相爲國客。
又主客。《禮·郊特牲》天子無客禮,莫敢爲主焉。
又《左傳·僖二十四年》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爲客。
又凡自外至者皆曰客。《易·需卦》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又外亦曰客。《易·繫辭》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又姓。《正字通》漢客孫,廣德人。
又叶苦各切,音恪。《詩·小雅》所謂伊人,於焉嘉客。叶上夕藿。夕音削。
又《楚辭·哀郢》順風波以從流兮,焉洋洋而爲客。凌陽侯之氾濫兮,忽翺翔之焉薄。
【霏】
霏【戌集中】【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䬠《唐韻》芳非切《集韻》《韻會》《正韻》芳微切,音菲。《說文》雨雪貌。从雨非聲。《集韻》雰也。《詩·邶風》雨雪其霏。《傳》霏,甚貌。
又《小雅》雨雪霏霏。
【谈】
談【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甘切《正韻》徒藍切,音郯。《說文》語也。《徐曰》談者,和懌而悅言之。《廣韻》談話,言論也。《公羊傳·閔二年》魯人至今以爲美談。《禮·儒行》言談者,仁之文也。《史記·滑稽傳》談言微中。《晉書·阮修傳》王衍當時談宗。
又《玉篇》戲調也。《詩·小雅》不敢戲談。
又手談。《續博物志》王中郞以圍碁爲坐隱,或亦謂之爲手談。
又縣名。《南齊書·州郡志》談縣屬益州始康郡。
又蠻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談州。
又姓。《蜀錄》漢有征東將軍談巴。
又《正韻》亦作譚。詳譚字註。
又《韻會小補》叶徒黃切,音唐。《急就章》曹富貴,李尹桑。蕭彭祖,屈宗談。
【屑】
屑【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韻會》《正韻》先結切,先入聲。《說文》屑,動作切切也。本作㞕,从尸䏌聲。引崔駟達旨辭,吾亦病子,㞕㞕不已。隸作屑。《徐曰》居旣从尸,動亦从尸。屑屑,屢動作也。一曰敬也,不獲己也。
又《廣韻》淸也,顧也,勞也。《詩·邶風》不我屑以。《註》屑,潔也。不以我爲潔,而與之也。
又《前漢·王良傳》往來屑屑不憚煩。
又《增韻》輕也。《書·多方》爾乃屑播天命。《註》謂輕棄天命。《正字通》凡遇事物,輕視不加意曰不屑。《孟子》不屑去,不屑就,乞人不屑,是也。
又瑣屑也。《左傳·昭五年》女叔齊曰: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而屑屑焉習儀以亟,不亦遠乎。
又碎末也。《周禮·天官》王齊共食玉。《鄭註》王齊當食玉屑。
又《禮·內則》屑桂與薑。◎按㞕本《說文》屑字。《正韻》㞕、屑分訓,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