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圣】
圣【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字彙》古壞切,音怪,非。
又《同文舉要》入又部,訓居也,循也。今作在,合在圣爲一字,因俗怪字作而誤。
【明】
明【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
又《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
又《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
又《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
又《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
又《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
又《詩·小雅》祀事孔明。《箋》明,猶備也。
又《詩·大雅》明明在下。《傳》明明,察也。《爾雅·釋詁疏》明明,言甚明也。
又《禮·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又《禮·禮運》故君者所明也。《疏》明,猶尊也。
又《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
又《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又《廣韻》昭也,通也。
又星名。《詩·小雅》東有啓明。《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
又《小雅》明發不寐。《疏》言天將明,光發動也。
又《正字通》凡厥明、質明,皆與昧爽義同。
又姓。《姓氏急就篇》《明氏·山公集》有平原明普,晉荀晞從事明預。
又與盟同。《詩·小雅》不可與明。《箋》明,當爲盟。
又與孟同。《周禮·夏官·職方氏註》望諸明都也。《釋文》明都,《禹貢》作孟豬。今依《書》讀。
又《前漢·地理志》廣漢郡葭明。《註》師古曰:明音萌。
又《韻補》叶謨郞切。《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楚辭·九歌》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扶桑。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旣明。
又叶彌延切。《道藏歌》觀見學仙客,蹊路放炎烟。陽光不復朗,隂精不復明。
【治】
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乿《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正韻》陳知切,音持。水名。《說文》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又水,出泰山。《前漢·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下邳入泗。
又《集韻》湯來切,音胎。水名。水出鴈門郡。《前漢·地理志》鴈門郡隂館累頭山,治水所出,東至泉州入海。
又理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日嬪婦,化治絲枲。
又盈之切,音怡。義同。
又《廣韻》《集韻》《韻會》直利切《正韻》直意切,音穉。亦理也。《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又習也。《周禮·春官·大宗伯》治其大禮。
又校也。《戰國策》皆無敢與趙治。
又有所求乞也。《周禮·地官·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聽之。
又監督也。《周禮·地官·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又聽獄之成辭亦曰治。《周禮·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註》所上治,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又才多亦曰治。《左傳·莊九年》鮑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又道家靜室曰治。《六朝詩話》送謝靈運於杜治,猶今之宮觀也。
又所都之處曰治。《前漢·田儋傳》更王膠東,治卽墨。《註》治,謂都之也。
又州郡所駐曰治,如蜀刺史曰治成都,揚刺史曰治會稽。《毛氏韻增》治字本平聲,脩治字借爲去聲,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假借治道平治字,直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