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花满县红

出自:宋代·王十朋《和喻叔奇宿大木寺》

拼音:[pān][huā][mǎn][xiàn,xuán][hóng,gōng]

平仄:平平仄平平

木记馀干大,风观楚国雄。
吾诗留大木,君句压雄风。
鄱水连天碧,潘花满县红
论文一尊酒,何日故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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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潘花】据晋潘岳《闲居赋》载,潘岳曾为河阳令,于县中满种桃李,后因以"潘花"为典,形容花美,或称赞官吏勤于政事,善于治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潘】

潘【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普官切《集韻》《韻會》《正韻》鋪官切,音拌。《說文》淅米汁也。《禮·內則》面垢燂潘請靧。

水名。《說文》在河南滎陽。

古邑名。《禮·檀弓》與縣潘氏。

泉名。《水經注》濕水,又東逕潘縣故城,左會潘泉故瀆。

《正韻》蒲官切,音盤。《列子·黃帝篇》鯢旋之潘爲淵。

《集韻》《韻會》。

《集韻》逋禾切,音波。潘旍,縣名,在臨淮。

普半切,音判。縣名,在上谷。或省作番。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满】

滿【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懣。《說文》盈溢也。《書·大禹謨》不自滿假。《傳》滿謂盈實。《正義》滿以器喩,故爲盈實。《管子·霸言篇》地大而不爲,命曰土滿。人衆而不理,命曰人滿。兵威而不止,命曰武滿。

姓,晉滿奮。

《集韻》莫困切,音悶。同懣。《說文》煩也。或省作滿。《前漢·霍光傳》憂滿不食。

《韻補》叶美辨切,音免。《蘇軾詩》南都從事亦學道,不恤枯腸誇腦滿。問羊他日到金華,應時相將遊閬苑。

【县】

縣【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說文》繫也。《註》徐鉉曰:此本是縣挂之縣,借爲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易·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詩·周頌》應田縣鼓。《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儀禮·燕禮》樂人縣。《左傳·成二年》曲縣繁纓以朝。《前漢·高帝紀》縣隔千里。

《廣韻》黃練切《集韻》熒絹切,音炫。《正韻》形甸切,音現。《釋名》縣,懸也,懸係于郡也。《廣韻》古作寰。楚莊王滅陳爲縣,縣名自此始。《周禮·天官·大宰》邦縣之賦。《註》邦縣四百里。

《地官·小司徒》四甸爲縣。

《遂人》五鄙爲縣。《魯語》三鄕爲縣。《史記·秦始皇本紀》大矣哉,宇縣之中。《註》縣,赤縣。《前漢·地理志》分天下爲郡縣。

《史記·絳侯世家註》縣官,謂天子也。王者官天下,故曰縣官也。

姓。《禮·曲禮》縣賁父。《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縣單父。○按《說文》在部,今倂入。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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