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ǎng][zhū][fēn,fèn][zhí][fǎng][zhāi][páng,bàng]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
好事高人重海棠,两株分植舫斋旁。
恰当燕子来时放,更向禅房深处芳。
道眼想应怜不俗,痴人何苦恨无香。
梅溪野叟曾经眼,欲觅一根栽草堂。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株】
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類篇》鐘輸切《韻會》追輸切,音邾。《說文》木根也。徐曰:在土曰根,在土上曰株。《易·困卦》困于株木。《王肅註》謂最處底下也。
又株枸,斷木也。《莊子·達生篇》承蜩者處身若橛株枸。
又幹也。《韓非子·五蠹篇》宋人守株,冀復得兔。
又木身也。《蜀志·諸葛表》成都有桑八百株。
又與誅通。《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
又《類篇》株儒,短柱也。
又株離,亦作侏離,樂名。《史記·樂書》四夷之樂,東方曰,南方曰任,西方曰株離,北方曰禁。
又株林,邑名。《詩·陳風》胡爲乎株林。
又《正韻》專於切,音朱。義同。
又《集韻》《類篇》鱅珠切,音殊。株楰,木名,可爲車輞。
又同駐。《釋名》駐,株也。株木不動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植】
植【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常職切《集韻》《韻會》《正韻》丞職切,音殖。《說文》戸植也。《爾雅·釋宮》植謂之傳,傳謂之突。《疏》植謂戸之維持鏁者也,植木爲之。
又名傳。亦名突。
又《玉篇》根生之屬曰植。《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山林,其植物宜皁物。二川澤,其植物宜膏物。三丘陵,其植物宜覈物。四墳衍,其植物宜莢物。五原隰,其植物宜叢物。《註》謂櫟、楊、柳、李、梅、王棘、萑葦之屬。
又樹立也。《左傳·襄三十年》鄭子產曰:亡國也,其君弱植。《正義》草木爲植,物植爲樹,君志弱不樹立也。《周禮·地官》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植虞旗于中。
又《集韻》《類篇》逐力切,音直。立也。《詩·商頌》植我鼗鼓。
又《唐韻》《集韻》《韻會》直吏切,音緻。《博雅》槌也。
又《韻會》種也。
又懸蠶薄柱。《禮·月令》季春具曲植。
又枝榦之屬曰植。《周禮·大司馬》大役與慮事,屬其植。《註》植築城楨也。
又將領主帥監作者謂之植。《左傳·宣二年》宋華元爲植巡功。
又倚也。《論語》植其杖而芸。
又通置。《書·金縢》植璧秉珪。
又《集韻》時吏切,音侍。《賈誼·弔屈原文》方正倒植。
又《正韻》直意切。義同。
【舫】
舫【未集下】【舟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韻會》甫妄切《集韻》敷亮切,音訪。《說文》船師也。引禮明堂月令,舫人,習水者。《正字通》舫人,猶言舟子。舫之爲舫,猶舟之爲舟,非謂舟卽爲舟師也。說文訓船師,似未可從。
又《集韻》分房切,音方。倂船也。《爾雅·釋言》舫,舟也。《註》兩船也。
又《韻會》或作枋。《後漢·岑彭傳》乗枋箄下江關。《註》枋箄,以竹木爲之,浮水上,卽舫。字古通用。
又《正字通》古借方。《詩·衞風》方之舟之。俗加舟作舫。
又《廣韻》《集韻》補曠切,音謗。義同。
【斋】
斋【卯集下】【文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篇海》同齋。(齋)《廣韻》側皆切《集韻》《韻會》《正韻》莊皆切,債平聲。《正韻》潔也,莊也,恭也。《廣雅》齋,敬也。《禮·祭統》齋之爲言齊也。《易·繫辭》聖人以此齋戒。《註》洗心曰齋。
又《後漢·輿服志》有齋冠曰長冠。
又燕居之室曰齋。
又《集韻》《正韻》津私切,音貲。《孟子》齋疏之服。《趙岐註》卽齋縗也。音資。
又《易·履卦》得其資斧。《子夏傳》作齊斧。虞喜志林云:當作齋。齋戒入廟而受斧也。
又叶眞而切,音支。《後漢·周澤傳》生世不諧,作太常妻,一年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按《說文》示齊爲齋。示,明也,祗也。齊者,萬物之潔齊也。洪武《正韻》云:古單作齊,後人于其下加立心,以別之耳。
【旁】
旁【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螃。㫄隷作旁。《博雅》旁,大也。廣也。《釋名》在邊曰旁。《玉篇》猶側也。非一方也。《易•乾卦》旁通情也。《書•太甲》旁求俊彥。《爾雅•釋宮》二達謂之岐旁。《註》岐旁,岐道旁出。
又《集韻》晡橫切,音。騯騯,馬盛貌。或省作旁。《詩•鄭風》駟介旁旁。《疏》北山傳云:旁旁然不得已,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朱傳》旁旁,馳驅不息之貌。音崩。叶補岡反。
又《韻會》《正韻》蒲浪切,音傍。《前漢•霍光傳》使者旁午。《註》如淳曰:旁午,分布也。師古曰:一縱一模爲旁午。猶言交橫也。
又《莊子•齊物論》旁日月。《註》依也。
又《集韻》鋪郞切,音滂。旁礴,混同也。
又《集韻》蒲庚切,音彭。旁勃,白蒿也。兔食之,壽八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