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金【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又《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又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又樂有八音,一曰金。《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又兵也。《禮·中庸》衽金革。《朱註》金戈兵之屬。
又《韻會》軍行鉦鐸曰金。《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註》金,鉦也。一名鐲。
又黃色也。《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註》金芝,色像金也。《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又堅也。《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又官名。《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又《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又《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又地名。《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又《前漢·地理志》金城郡。《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又山名。《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又《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又臺名。《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又花名。《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又樹名。《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又草名。《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又《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又《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又古天子號。《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又國號。《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又姓。《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又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又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又神名。《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又闕門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又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又鍾名。《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又星名。《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又金丹。《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又石名。《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又去聲。《字彙補》音噤。《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又《韻補》叶居良切,音疆。《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舆】
輿【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等韻》雲諸切,音余。《說文》車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爲車。《註》輿人專作輿,而言爲車者,車以輿爲主也。《後漢·輿服志》上古聖人觀轉蓬始爲輪,輪行不可載,因物生智,復爲之輿。《韻會》《詩詁》曰:輈軸之上加板以載物,軫、軾、轛、較之所附植,輿,其總名也。
又乗輿。《蔡邕·獨斷》天子所御車馬、衣服、器械、百物曰乗輿。《註》輿,車也。乗,載也。
又《韻會》權輿,始也。造衡自權始,造車自輿始也。
又《正韻》堪輿,天地之總名。《前漢·藝文志》《堪輿金匱》十四卷。《註》堪,天道。輿,地道。
又載而行之之意。《左傳·僖十一年》敬禮之輿也。《註》謂其載禮以行也。
又《襄二十四年》令名德之輿也。
又負也。《戰國策》百人輿瓢而趨。
又《廣韻》多也。《集韻》衆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文公聽輿人之誦。
又《韻會》扶輿,佳氣貌。
又美稱。《司馬相如·子虛賦》扶輿綺靡。
又輿人,賤官。《左傳·昭四年》輿人納之。
又丘輿,地名。《左傳·成四年》鄭公子偃敗諸丘輿。《註》鄭地。
又平輿。《後漢·郡國志》平輿,屬汝南郡。《註》古沈子國也。
又姓。《韻會》周大夫伯輿之後。
又《廣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增韻》舁車也。兩手對舉之車。《集韻》或作轝。《史記·封禪書》作轝。轝字从車从與,作車與。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又丁戀反。
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又《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惊】
惊【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呂張切,音良。悲也。
又《集韻》力讓切,音諒。義同。或作悢音京。《說文》馬駭也。《玉篇》駭也。《易·震卦》震驚百里。《詩·大雅》震驚徐方。《老子·道德經》得之若寵,失之若辱,是謂寵辱若驚。
又叶居陽切,音姜。《張籍·祭韓愈詩》月中登高灘,星漢交垂芒。釣車擲長綫,有獲齊驩驚。
【灞】
灞【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25画部外筆画:2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必駕切,音霸。水名。《水經注》水出藍田縣藍田谷,所謂多玉者也。通作霸。
【浐】
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所音產。水名。《說文》水出京兆藍田谷。《司馬相如·上林賦》終始灞滻。
又《水經注》沔水,又東得滻口,其水承大滻馬骨諸湖。
又《博雅》滻滻,衆也。
又《類篇》一曰出涕貌。《前漢·郊祀志》作產。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