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收【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㧃《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
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
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
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
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
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又神名。《禮·月令》其神蓐收。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獲多也。《禮·月令》農事備收。《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拾】
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十。《說文》掇也。《廣韻》收也,斂也。《左傳·昭三年》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註》猶拾汁,終不可得。《前漢·夏侯勝傳》經術苟明,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
又《汲黯傳》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又拾遺,官名。《唐書·百官志》補闕拾遺,掌供奉諷諫。
又不知而問曰拾沒。俗譌爲什麽。一曰射韝也。著於左臂以遂弦。《詩·小雅》決拾旣佽。《傳》決,鉤弦也。拾,遂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遂,射韝也。以韋爲之,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
又今官文書借爲數目之十字。
又《集韻》《正韻》極葉切,音笈。更也。《禮·投壷》左右告矢,具請拾投。《疏》賔主更遞而投也。《儀禮·鄕射禮》取弓矢拾。《疏》遞取弓矢也。
又《集韻》《韻會》極業切,音跲。義同。
又實攝切,音涉。躡足升也。《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註》拾當爲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正韻》涉拾失涉切,音攝,義同。疑韻切有脫誤。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芒】
芒【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莫郞切《集韻》《正韻》謨郞切,,霜擊其芒。
又大貌。《詩·商頌》宅殷土芒芒。
又多貌。《束皙·補亡詩》芒芒其稼。
又罷倦貌。《孟子》芒芒然歸。
又光芒。《晏子·諫上篇》列舍無次,變星有芒。《史記·天官書》作作有芒。
又《禮·月令》其神句芒。
又草名。《爾雅·釋草》葞,春草。《註》一名芒草。《山海經》姦山有木,狀如棠,赤葉,名曰芒草,可以毒魚。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芒。《註》世祖更名臨睢。
又水名。《蜀志·後主傳》姜維率衆至芒水。
又門名。《水經注》穀水逕淸陽門,亦曰芒門。
又姓。《史記·秦本紀》擊芒卯,華陽破之。《註》芒卯,魏將。
又通茫。《詩·商頌》洪水芒芒。《陸機·歎逝賦》嗟予今之方殆,何視天之芒芒。
又通邙。《後漢·恭王祉傳》葬于洛陽北芒。
又通鋩。《後漢·陳忠傳》氣洩針芒。《張載·七命》建雲髦,啓雄芒。《註》芒,鋒刃也。
又《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武方切,音亡。義同。
又呼光切,讀作荒。《史記·曆書》大芒駱。《爾雅》芒作荒。《莊子·至樂篇》芒平芴乎,而無從出乎。
又《集韻》虎晃切,音慌。昏也。
又《韻補》母朗切,讀作莽。《道藏歌》玉虛範女像,高會通冥想。二曜無停暉,明眞煥雲芒。
【榜】
榜【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同㮄。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史】
史【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㕜《唐韻》疎士切《集韻》《韻會》爽士切《正韻》師止切,蘇公,式敬爾繇獄,以長我王國。《詩·小雅》旣立之監,或佐之史。《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
又《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又《周禮·天官·宰夫》八職,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按《周禮》凡官屬皆有府史。
又《周禮·天官》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外史掌書外令。
又御史,長史,刺史,漢官名。
又太史,九河之一。《爾雅·釋水》太史。《疏》李巡云:禹大使徒衆,通其水道,故曰太史。
又姓。《廣韻》周卿,史佚之後,出建康。
又《廣韻》漢複姓,五氏:世本衞有史朝朱駒,漢書藝文志有靑史氏著書,又有新豐令王史音,吳有東萊太守太史慈,晉有東萊侯史光。
又叶疎土切。《易林》重黎祖後,司馬大史。陵氏之災,罹宮悲苦。《說文》本作㕜。从又持中。中,正也。